|
|||||
|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雨龙之声 YULONGZHISHENG 2007年4月22日 星期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7 | |||||
|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一是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二是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制定和实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计划;三是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四是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确认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五是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和投票时间、地点、方法;六是主持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七是报告选举结果。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 |
| 管理登陆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
|
策划:抗日先锋罗炳辉网站 主办:中共奎香苗族彝族乡委员会 奎香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本站版主:牛长祥 网站技术Tel:0871-6599831 longmeiguang@163.com 滇ICP备0500203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