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炳辉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以及遵循的原则           ★★★ 【字体: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以及遵循的原则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雨龙之声 2006年11月27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6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提出,到二0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美丽的时刻

  • 下一篇文章: 今后5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及奋斗目标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策划:抗日先锋罗炳辉网站 主办:中共奎香苗族彝族乡委员会 奎香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本站版主:牛长祥
    网站技术Tel:0871-6599831 longmeiguang@163.com
    滇ICP备050020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