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强化领导,为计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案件查处领导组;成立了由三个副科级领导带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门工作组,重点协助各村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干部包社,落实责任。实行乡村干部包社责任制,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长以村为单位包片负责该片区计生工作。每位包社干部对所包社的每个家庭、每个育龄妇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月22日由包社干部负责按时填报《奎香乡人口变动信息表》上报驻村计生专职干部和村计划生育宣传员。三是强化摸。清家底,派驻村级计生专职干部。乡政府指定8名业务素质强的干部担任8个村的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并在近期内在全乡开展一次大规模的“五证一据”清查活动,对1991年7月1日以来辖区内所有已婚人群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生育证、节(绝)育证、医疗监护证和罚款收据实行清查。四是强化责任,实行风险金制度。对乡村干部实行计生风险金管理,以每月工资总额的50%作为风险金,按月考核,如其所包社的出生人口出现瞒报、漏报及台账不完善等情况,扣除当月风险金。驻村计生专职干部、村计生宣传员必须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否则,扣除驻村专职干部、村计生宣传员当月风险金。五是强化医学监护,落实补救措施。各村必须做到每季度一次的测查工作,保证每位已婚高龄妇女每年有3次以上的测查。对不按时参加测环查孕的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是已生育一孩妇女的家庭每缺一次收取200元计生生育管理费,并限期补测;二是已生育二孩妇女的家庭,除收取200元的计划生育管理费外,夫妇一方必须施行结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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