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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做到“四个强化、四个确保”           ★★★ 【字体:
我乡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做到“四个强化、四个确保”
作者:吴昌友    文章来源:雨龙之声 2006年11月2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6

一、强化领导,确保责任到位。为确保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顺利开展,乡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学习领导组。专人负责到乡中学和各中心完小进行宣传、落实、督促和指导工作。具体做法是:以村中心校为主,每星期组织教师(含代课教师)开展一次学习;中学的以教研学习组开展学习,并要求每位教师对每次学习写一份学习心得体会;以村委会为中心,组织各村民小组长按每半年学习一次,并要求各小组长下去按学习精神,组织召开一次群众大会,动员群众按《义务教育法》的要求,积极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时还要求各村、各学校按计划每周或半月将学习情况向乡政府作书面汇报。

二、强化宣传,确保顺利实施。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乡党委、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标语、广播、宣传专栏、文艺表演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义务教育法》,使广大乡村干部、教师和群众都明确《义务教育法》的指导思想、内容和目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义务教育法》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配合,确保学生入学

乡村干部、教师、村民小组长和家长积极配合,按分片管理的原则,入户搭成协议,签定子女入学合同,确保学生能正常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部教学计划。即:由村民小组长与本组所有子女家长签定子女入学协议;由一个村干部或乡干部负责35个村民小组学生入学;由一名教师与23个村民小组的包组干部(含乡干部)签定学生入学巩固协议;村支书、村完小校长对本村全权负责,向乡党委、政府负责。

    四、强化纪律,确保学习出成效。

   加强业务素质培训,特别是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师纪培训。在深入各村民小组进行宣传教育和组织学习时,任何乡村干部和教师都不能在工作中走过场、欺上瞒下、编造事实和签定协议,一经核实,属村干部停发工作补贴,属乡干部年终考核不称职,属教师报经县教育局处理。

    目前,我乡正掀起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高潮,为明年实现“普九”目标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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