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爱金庸
在报刊上电视上不止一次见到金庸:胖胖的脸,同样胖胖的身体,西装革履,笑容可掬,一副大智若愚模样,只有眼神偶尔扫射间才觉英气逼人,活脱脱一个戴眼镜的千臂如来赵半山,令人不由得又惊又爱。 我爱金庸,也爱他的容貌,因为这容貌符合我心中对这位天才小说家形象的构想。 对金庸的投契是1982年开始的,那时广东的花城出版社首次在国内出版了他的《书剑恩仇录》,读后像当年毛主席得知余江县消灭了血吸虫病那样,激动得不得了。夜不能寐,遥望南天,浮想联翩,就差没有立即欣然命笔写书评文章了。 这以后又陆续读了他的《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飞狐外传》等,我预感到一个伟大的小说家——至少是杰出的小说家——已经来到了世上,并将不可抗拒地进入我的生活。 按照法国的小仲马先生的观点,如果你爱上一个人,就会发现这个人其实早就已经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只是自己尚未觉察到罢了,爱上一个作家我想同样也是如此的吧!由于喜爱金庸,耳边也就很快听到有关他的许多事件与佚闻,比如华罗庚如何将他小说誉之为成人的童话;比如倪匡如何每次展读前必洗手焚香,正襟危坐;比如三毛如何在读《倚天屠龙记》时大哭不止,并将小说搁下,按书中招式一招一招比划,等等等等,钦佩之情,不禁与日俱增。 然而懊丧之情也与日俱增,因为金庸的书很快就读完了。要知道这是个行事疏放写作却十分严谨的作家,一共才十五部书。于是只好开始读第二遍。“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想起陈后山九百年前的一声长叹,真叫人不由得感慨系之。 金庸的书到底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这使我在生活中时常受到朋友们善意的诘难,甚至自己想起来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直到有一天我读到冯其庸先生的文章,才如释重负。他说:只有说不出好在哪里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好东西。此语真是大获我心。 到了1989年,我已将金庸的全部小说读了三遍以上,并大张旗鼓向圈内朋友推荐,如上海的王小龙,安徽的公刘老师,南京的韩东等,都是在我的影响下阅读并先后迷上金庸先生的著作的。另外,他有关武侠境界的一些思想与观点,也已为我接受并在具体的写作实践中开始加以运用。如“侠大于武”、“后发制人”、“以不变应万变”等等,令我着实受益匪浅。他在《笑傲江湖》一书中提出的“无招为有招”的思想,我以为完全是可与巴金先生所说的“文学的最高境界是无技巧”媲美,并相互印证的。 我曾经差点与金庸先生有上一面之缘,那是在我最为狂热时的1986年的秋天,金庸要到故乡浙江海宁祭祖,作为知我者的嘉兴文艺界的朋友,自然设法为我安排了见面的机会。然而他最终还是没有来,而且原因也不大好说。去年金庸终于来到浙江,《钱江晚报》的一个记者徐澜采访了他,甚为投契。由于金庸曾在该报前身《东南日报》干过半年记者,交谈中戏呼徐为小师妹,让我妒嫉得不得了。前不久见到徐澜,执礼甚恭。我是一向以金门弟子自居的,因此这个娇滴滴小姑娘现在论起辈份来已是我的师长一辈,能不悚然而起敬意? 总之,我爱金庸,其它暂且遑论。
暑中读金庸
暑中宜读书,这是我近几年闲居散漫生涯的一大经验。问题是读什么,其中大有学问。古人以为雪夜宜闭门读禁书,我以为暑中宜赤膊读武侠。 读武侠就是读金庸,这对我个人来说是同一个意思。不仅因为金庸是中国两千年武侠文学之集大成者,更重要的是他作品的境界与品位,这方面的高度在现代文学史上我以为除鲁迅北岛外不作第三人想。 然而读金庸与读鲁迅北岛又大不一样。读鲁迅是悲痛的,手中匕首投枪,心中呐喊彷徨,沉重得很。读北岛是朦胧的,时而天马行空,时而泥牛入海,文学又隐晦艰深。读金庸却是趣味盎然的,可谓寓教于乐,雅俗共赏,行云流水,老少咸宜。不管天气如何如何热,不管南窗有风还是没有风,只要一册在手,立马万事皆忘。 但金庸小说的通俗与平易并不影响他艺术上的深度,这是一个真正能做到“将天下各门各派武功烂熟于胸,然后自立门户,自创门派”的人。因此,读金庸小说有时对我来说,就是读老子、庄子、论语、韩非、李白、唐宋诗词、程朱理学、象征派、新小说、佛经公案、弗洛依德、存在主义、尼采、卡夫卡、叔本华,泱泱汤汤,何其大哉! 暑中读金庸,但要真正达到如痴如醉的境界,从哪一部入手读自然也大有推敲之必要。按照我的经验,军人宜读《碧血剑》,学生宜读《连城诀》,女工宜读《飞狐外传》,知识阶层宜读《侠客行》,以求适其性情,循序渐进,恰如学武功者当从罗汉拳伏虎掌一类粗浅功夫始而至独孤九剑终一样。 我曾和一位教授朋友长时间讨论过金庸的语言,也许因为我们都是诗人,对此有一种天生敏感,因此觉得他的语言非常好,且常常能自创新意,自铸新词。如表示惊奇之意的“匪夷所思”,表示知名度高的“名头响得紧”,在人家骂“什么东西”时回答“你是什么南北”等等,都十分有意思。就是平日里常用的“奇怪”两个字,他也不肯落人窠臼,在中间嵌进虚词,成为“奇哉怪也”,当真是有趣得紧。 读书能让人读得如此废寝忘食,寒暑皆忘,脑子又不累的,印象中以前有毛主席的著作,现在则有金庸的书,古人以汉书下酒,我以为金庸的小说也全都可以作下酒物,如令狐冲洛阳紫竹巷听琴,袁承志初会石梁五老、苗人凤胡一刀沧州交手,乔峰大战聚贤庄等等,读了这些惊心动魄、字字珠玑的篇章,几令人不饮欲醉,何况饮乎? 我最喜欢夏日起一大早据地板袒腹吃西瓜捧金庸书快读,江湖恩怨,世事炎凉,情动于中,物我两忘。这时候挂在居室墙上直线上升的气温表,也不识其为何物。就连妻子拉我去吃早饭的热乎乎的小手,也误作是天山童姥寒冰掌,当下以少林大力金刚掌第三十二式惊鸿回首轻轻接过了这一招。两个比拼内力,功力悉故,相视一笑,双双罢手。
上帝派来金庸
曾经读到过一篇介绍天才球星罗马里奥的文章叫《上帝派来罗马里奥》,而我是一个金庸小说的崇拜者,因此对我来说,这个标题的正确写法应该是这样的:上帝派来金庸。 在那些杨柳岸晓风残月的秋夜,在大汗淋漓的断电的夏日中午,在忧伤的酒后,在寂寞的旅途,在又一次政治的失意里,在又一次爱情幻想的破灭中,当我们为生活的烦恼和世态的炎凉弄得心灰意冷,壮志消尽,当我们对道德与仁义的期待一次次遭到践踏,这时……谢天谢地……上帝派来了金庸。 如果不是上帝派来金庸,我们如何借他人之酒杯来浇胸中之块垒? 如果不是上帝派来金庸,手无缚鸡之力的我们如何将重达六十余斤的独狐剑舞得如同柳叶儿一般,并在精神中杀死自己的仇敌? 如果不是上帝派来金庸,那个在市场上被小贩克扣斤两反遭辱骂的老教授如何在心理上为自己讨回公道? 如果不是上帝派来金庸,有两千余年历史的中国传统小说又能靠谁来继往开来,发扬光大,并真正做到大智若愚,深入浅出,凡饮井水处皆有读者? 如果不是上帝派来金庸,我们怎么知道“内力为本”,“招数为末”?怎么知道武侠的“武”与“侠”原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武功的未必能称侠,有侠心者竟可完全不懂武功。怎么知道“无招为有招”?怎么知道“后发制人,先发制于人”? 如果不是上帝派来金庸,我们又如何能在亲切的、饶有兴味的叙述中了解全真教、天地会、襄阳保卫战、五胡乱华、康熙杀鳌拜这些人事与史实?又如何能学会鉴赏极品大理茶花?如何能初窥释道大义、诸子学说、经史百家、武术渊源?要知道在中国,真正有意去研究这方面的人毕竟是极少数的呀! 真的,如果不是上帝派来金庸,我们又如何在通俗的意义上来认识哲学和人道主义呢? 如果不是上帝派来金庸,我们又怎能得知马夫人康敏百般设计陷害乔峰,原因只是因为在丐帮英雄大会上他没有朝她看上一眼,使后者自负的美貌遭受了冷落。我们又怎能得知胡斐置个人生死凶险于不顾,万里追杀恶霸凤天南,仅仅出于偶然的路见不平。 如果不是上帝派来金庸,我们又如何认识段誉这样有趣的书生,杨过这样顶天立地的英雄,郭襄这样秀外慧中的少女,岳不群这样道貌岸然的小人。 真的,如果不是上帝派来金庸,我们的阅读生活中要失去多少快意和意外的惊喜啊! 然而现在我们可以无憾了。谢天谢地,上帝派来了金庸。
女人的金庸
金庸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武侠小说一派的掌门人,就风格而言,自然是“须关西大汉,铜鼓铁绰,唱大江东去”一类的作家,因此一向以为喜欢金庸只是男爷们的事情,却不料女人也爱金庸,且为数还不在少数。 本来以为女人喜欢金庸是喜欢书里面的英雄,像陈家洛这样的白面书生,或者袁承志、胡斐这样顶天立地的好汉,却不料比起男人来,她们似乎更喜欢书里头的女人。 本来以为女人喜欢骆冰、钟灵、任盈盈、阿九、小龙女、赵敏这样又漂亮又会武功的女人,却不料这又错了,这只是男人的观点。至于女人自己,嘿嘿,她们可不这么简单。 曾经有好几位女性读者跟我讨论过温青青一人物,看得出,她们对此的态度是认同的,岂止认同,而且还颇为欣赏。在《碧血剑》中,温青青以美貌、凶狠、爱使小心眼而著称,在与男人的交往中颇有几分女权主义味道,我想女性读者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才喜欢她的吧!同样,她们喜欢黄蓉不是她的容貌和绝顶武功,而是因为她对付男人有一套。而她们喜欢阿朱则出于对她的柔情以及为爱殉身那份勇气的由衷敬佩。 她们对程灵素的态度可能要复杂一些,这是一个能令绝大多数女性读者都喜欢上的女人,聪明、纯情、落落大方,心思慎密,善解人意。她的内秀和貌不出众可能是她们喜欢她的一个重要原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美丽智慧的女人毕竟是微乎其微的。但女性读者们在精神上向往程灵素,在肉体上又排斥她,因为一旦要让她们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的话,我敢担保她们中的几乎所有人都宁愿成为像王语嫣这样漂亮而又平庸的女人。 唉,女人们的心思,谁又真正弄得懂得她们啊? 金庸也弄不懂,于是只好让作品中的女子一个个洁来洁去,花落水流。霍青桐伤心欲绝,圆静削顶出家,何红药被毁美貌,凌霜华遭父亲活埋,阿朱被误杀,宁中则自杀,李莫愁终身不嫁……红颜薄命,佳人易逝,不亦悲乎? 女性读者喜欢金庸小说里的女人,并不等于她们一概讨厌书里头的男人,比如三毛就极爱《射雕英雄传》中的黄药师,另一位女作家林燕妮则私仪杨过。但对大多数女人来说,这样的男人太高大,脾气又太怪,没什么情趣。而像段正淳、陈家洛这样的围绕在身边的女人又太多,弄得不好就要一生受累。相比之下,她们倒是欣赏令狐冲、杨康这样随心所欲、开放搞活的。田归农也是意中人选,甚至韦小宝也不错,跟一个市井小人整天在一起嘻嘻哈哈说笑,也比郭靖这样迂腐死板的正人君子强。 “少女们把手扪在胸口/梦想着海盗船。”聂鲁达说得真好! 女人生来喜欢过太平日子,她们讨厌争强逞能,动刀动枪,因此女人的金庸其实跟女人的琼瑶三毛在本质上恐怕也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前者写情写得更透更绝更深刻而已。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而且好像还有点封建主义的嫌疑。自知失言,赶紧住口,要不一旦哪位武艺高强性子急燥的女侠在一旁听不过了,嘿嘿冷笑,一招峨眉派玉女剑迅疾无比招呼过来,在身体上立马留下七八个透明窟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男人的金庸
金庸小说风靡台湾四十年,风靡中国大陆十余年,读者洋洋当以数亿计,其中大部分应该都是男性读者。 金庸是男人,写的又主要是男人们的事,因此读者当然也以男人居多。 女人读金庸不过为侠所迷,为情所醉,清风明月,灯前枕畔,心甘情愿做一回文字的俘虏而已。男人读金庸却金戈铁马,剑拔弩张,通宵达旦,三更灯火五更鸡,非得一直读到自己成为萧峰成为洪七公方告罢休。 这不是夸张调侃,而是男性读者捧读金庸小说时最普遍的情状与理由。要知道,他们中的极大多数只是寄生于庸琐嘈杂的商品社会里的渺小的一群,岁月蹉跎,碌碌无为。内有壮志消磨之恨,外有家室牵缠之累。伟大与卑微冲突,高尚与猥琐并存。在现实与理想之间,他们一直在苦苦寻觅一方圣土,以供心灵作短暂的休息与调整。 这时金庸出现了,带着他那一大帮柔情侠骨、悲天悯人的英雄。神仙武艺,凡人面目,菩萨心肠。这样可亲可近的英雄豪杰,怎能不让人为之倾倒?因此,读了《神雕侠侣》后不想成为杨过,看罢《飞狐外传》不视胡斐为自己精神人格之化身,反而是不可想像的了。 对英雄人物的形象转借是男人读金庸时的一种普遍心态,其原因在于这些英雄帮助我们实现了我们内心深处屡败屡战的人生理想。按照一位香港作家的分析,侠客最被我们怀念祈祷的时候,往往是我们在现实中最无助、最受欺凌、怨望最深的时候。“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浇之。人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而我们手里握的不过是镰刀铁锤之类,“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龚自珍时代尚且如此,何况现在乎?因此,将自己想像成为书中的英雄人物,骑白马,佩长剑,铁胆豪情,快意恩仇,几乎成了男人们实现胸中梦想的惟一途径。 在此意义上说,越是文弱儒雅之士,对角色的投入欲望也就来得越大。君不见华罗庚老人对金庸礼仪有加,并誉其小说为成人的童话乎?而大名鼎鼎的中国红学会会长冯其庸先生,不仅将金庸每部小说读至两遍以上,而且潜心研究多年不倦,几乎使出了与他的正业——研究红楼梦——同等的劲头,随手引来,可援为例。 男人读金庸,就这样从陈家洛一直读到了韦小宝,而且越读越觉得自己深溺其中不能自拔。为什么?因为金庸笔下的男性英雄自杨过以后,越来越轻观念、重性情、自然率真、潇洒放浪,剑光闪处,正邪不拘。也就是说,越来越接近于人的内在本性和世俗面目,使男性读者不免欣喜异常,觉得原来英雄也有眼泪、牙痛、失恋、烦恼与杂念,原来英雄也是人,也要做爱和上厕所,原来自己跟想要借代的角色之间的距离竟然就那么一点点,甚至彼此几乎瞧不出有什么距离。敬畏之心一去,热爱之情更盛。 “因花想美人,因酒想侠客,现代人面对天地悠悠,宇宙苍茫无限,不禁有望风怀想,不胜依依的孤旅之情。也许侠只是理念的理解,霞光迸现是短暂的,但一已燃烧度化黎民以弃千古寂寞,何尝不是永恒?”——有个我喜欢的金迷如是说。 男人读金庸,就是这么读的。
读《天龙八部》笔记
一
武侠小说易于大处见功力,难于小处见精神,常恨梁羽生辈有章无句,古龙温瑞安又有句无章。然读《天龙八部》可以无憾矣!此书基本做到无一字无来历,无一语无深意。如无量剑掌门人左子穆心胸狭窄,神农帮帮主司空玄擅长以药草害人,河南聚贤庄游氏双雄大撒英雄贴,招天下黑白两道好汉三百余人对付乔峰一人。细玩无量剑、神农帮、聚贤庄等名目,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均有禅意。
二
逍遥派北溟神功以积蓄内力为武功第一要义,主张“内力为本,招数为末”,这与古人强调的为文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然后方可下笔之说,可谓不谋而合,互相印证。
三
万劫谷中黄眉大师与天下第一恶人段延庆下棋一段,由于作者别出心裁又令人信服的刻划,从而成为此书最光辉的章节之一。黄眉大师虽为得道高僧,棋风却迹近无赖;段延庆位居天四大恶人之首,行为却光明磊落,处处显出身份气度。这样悲天悯人、用心良苦的描写,真可用来下酒,立浮三大白,不醉不休。
四
吐蕃国大轮明王鸠摩智天龙寺夺经,效法古人吴季札墓上挂剑之意,祭奠故友慕容博,可谓无行而有义。而天龙寺诸高僧为保经护寺,以六斗一,也可谓无行而有义。大凡高人行事,往往只求无愧于心,不拘观念形式,礼义节行之类,一至于斯。
五
宋诗云:“却将旧斩楼兰剑,买得黄牛教子孙。”金庸云:“阿碧左手拿着软鞭,鞭梢提高了,右手五指在鞭上一勒而下,如同新试琵琶一般。一条斗过大江南北、黑白两道英豪的兵刃,到了她一双洁白柔嫩的手中,又成了一件乐器。”虽一为诗一为小说,不免异曲同工。
六
段誉乔峰无锡松鹤楼头喝酒结拜一章,写得痛快淋漓,豪气干云。令人读了以后,血脉贲张,豪情顿起,觉得交友须如此,做人须如此,行事须如此,方称得大快平生,不枉了千辛万苦来尘世上走一遭。
七
杏子林丐帮英雄大会揭露乔峰身世,何等严肃紧要的关头,却引来谭公谭婆、赵钱孙一干人插科打诨,夹缠胡搅,写得声色情景俱全,松紧张弛有致,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此等手笔,梁羽生辈一生难窥其堂奥。
八
乔峰误杀阿朱,为《天龙八部》中第一伤心之事,佳人已夭,回天无力,此恨绵绵无绝期,乔峰之痛,当不下于七月七日长生殿上之李隆基。
九
星宿派门人善谀,星宿派掌门人丁春秋善受谀,不免两全其美,皆大欢喜。
十
段誉于无心中得北溟神功。虚竹于无心中得小无相功,天山六阳掌,天山折梅手。一个为情所困,一个因戒生惧,俱以不逍遥之身而得逍遥派武学真传。金大侠绣口慈心,字字禅机,当真令人佩服得紧。
侠之大者
侠是茫茫人世中一道迅疾无比的耀眼的闪电。 侠是明月清风。 侠是落在夜行者肩头的星光。 侠是“慷慨重诺,赴义轻死,重民族气节,对爱情坚贞,行为疏放或诙谐随便,有叛逆性”——1980年,香港导演张彻在所拍的一批新派武侠电影被人讥为“武而不侠”后,曾深刻反省并对侠作了如上认识。 侠是心,武是剑,以心驭剑,剑无不胜。侠也可以像无量山剑湖宫看剑的段誉那样手无缚鸡之力。反过来,力敌万夫如欧阳锋任我行者也不一定称得上侠。 侠是十五岁的胡斐在商家堡直斥南兰无情的那一声怒叱;侠是陈家洛为反清复明大业牺牲的对香香公主的爱情;侠是胡一刀苗人凤斗杀前相互托付后事;侠是赵半山万里追杀奸人,又赦免奸人;侠是汪剑髯率万余丐帮弟子奋力抗金;侠是乔峰力敌中原三百余好汉的一套太祖长拳,和刺入自己胸口的两截短箭;侠是张三丰为救张无忌不惜一代宗师身份上少林寺低声下气求人;侠是萧中和自宫以图手刃满清皇帝;侠是曲洋刘正凤衡山城外合奏《笑傲江湖曲》。 侠是金庸济世理想最高也最完美的展示,因为他的政治抱负和人道主义高度,必须借助“侠客”这一介乎人神之间的特殊群体才能得到淋漓尽致的表达。因此可以说,侠是作者拯救世俗人生秩序的一种浪漫手段。 侠是道家“天人合一”思想的物质形式。 侠是轰轰烈烈的,手提白刃,快意恩仇。侠也是寂寞孤独的,苗人凤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尚有胡一刀可堪匹敌。屠龙刀号令天下,倚天一出就可与之争锋。而独孤剑主人面壁数十年,苍苍云海,茫茫人世,寻一对手尚且不得,更何况知己良友乎?于是只好将名字改作独孤求败。“一览天下小”,“高处不胜寒”。 侠是乔峰负阿朱求医的重重艰险,是杨过在郭襄十六岁生日那天送上的那三件特殊礼物,是少室山头与胡人萧峰共生死的段誉虚竹,也是胡斐与无尘道长北京陶然亭畔快刀快剑战上的那三百个回合。 山之大者,泰山昆仑,侠之大者,胡斐乔峰。 侠是金庸为在机械文明的挤压下丧尽英风豪气的现代人打的一支精神强心针,也是为庸琐生活中日渐消磨的一代知识分子所立下的人生价值、正义、理想、道德的标尺。现代人多的是韦小宝,少的是郭靖张无忌,即使令孤冲、田伯光这样放浪形骸又大节不移的人物,也难觅如白云黄鹤。千载悠悠,思之潸然。 侠是如虹的长剑对法制与民主的频频呼唤,只有在一个政治制度尚不健全的社会里,侠才横空出世,并被渴盼与膜拜。侠担负着昏馈社会里以个人力量(武功)谋求公正与道义的重任,正如号称“包青天”的包拯在开封府里同样以个人力量(智慧)担负着这种重任一样。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回首。 侠之大者胸襟如光风霁月。 侠是闪电,因此侠不可能被控制和挽留。 侠是青铜内部的泪水,因此侠也不可能被说出。 侠最后将被打倒,不是死于物质的长剑之下,而是死于俗世的唾沫之中。 侠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