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对《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有关问题考 | |||||
| 作者:王兴圣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5 | |||||
| 2003年5月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的《华中抗日根据地史》她比较全面、系统、形象地反映了新四军浴血奋战大江南北的革命斗争历史史绩。她是一部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教材。笔者在研读《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时发现有些地方与笔者了解的有关史料不合,对文中一些说法有不同看法,值得研讨。 一、关于苏北临时参政会的问题。 《华中抗日根据地史》第154页载1940年“11月15日,苏北临时参政会在海安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江都、高邮、泰州、扬中、丹阳、泰兴、靖江、如皋、南通、海门、崇明、东台、盐城、兴化等14个县的各界代表380人,包括各党派、各阶层人士,共产党员72人,占1∕5,旁听代表20多人。”“会议通过了减租减息、不承认反共顽固派韩德勤的省政府的议案,同时改组通如靖泰临时行政委员会,成立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通过《施政纲要》和团结抗战、改善人民生活、建设新苏北的决议。” 1、笔者查阅了《新四军抗日战争史料选编》第7卷中1940年12月10日致中共中央《苏北各方人士政治态度和参政会情况》电中见:“到会参政员200人,其中共产党员代表只有40多人。” 会议代表共380人,中共党员72人笔者认为不准确,苏北临时参政会会址中388人就是站人可能站也站不下。笔者又查阅了《江潮报》载:朱克靖《庆祝新四军成立六周年的回忆和感想》一文,该文认为参政大会“到会的代表有二百多人。” 这说明1940年11月15日,在海安举行的是苏北临时参政会,到会参政员是200多人,而不是300多人。 2、1994年中央军委组织编著的,《新四军文献》(1)载:1941年1月1日,陈毅《现在的苏北应该做些什么》中见“参政会的政治内容,包括三个重要决议。第一,讨论时局问题,严厉反对亲日派策动的投降妥协分裂运动。第二,就是对苏北时局问题。参政会力求各党各派合作,力主各军合作,反对亲日派发动三十万大军向新四军的进攻,力主江苏省府及其军队与新四军合作,共同抗敌,停止内争。第三,是讨论粮食问题。参政会决定,立即停止粮食出口,而且停止内地的自由运销,必须在合法机关的许可下,才能进行内地的粮食调济,这是防止奸商的操纵的必要办法。‘还通过了自己的《施政纲领》,这个纲领完全以革命三民主义为基础,以抗战建国纲领为依归,他是三民主义和抗战建国在苏北抗战局面上的具体运用。这个施政纲领的通过,完全代表苏北人民的民意,证实了八路军、新四军与苏北人民的合作有了政治的真实基础,这乃是苏北政治上的改革,而且在改革道路上的最大的迈步。这个施政纲领的精髓,就在发动全苏北人力、物力、财力去坚持抗战,推进抗战,就在调整人民间的关系,以民族利益抗战需要为标准去促进人民间团结合作,减轻内部的磨擦和矛盾。’” 这说明苏北临时参政会是通过了三个重要决议。 二、关于江淮银行建立问题。 《华中抗日根据地史》第551页载:“1941年4月,根据新四军军部的决定,在盐城成立了江淮银行。这是华中抗日根据地成立最早的一所银行,总行设在盐城,准备发行江淮银行流通券。军部财经部长朱毅为行长,李人俊、骆耕漠为副行长。” 1、据《大江南北》杂志1998年第12期载:1940年11月在海安“选举产生了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并成立了江淮银行”。为弄清江淮银行在何处成立,我们进行了大量的细致调查。笔者认为成立一般为决定成立、命令成立和召开成立大会可以称为成立,召开成立大会的日期有时也可以称为正式成立。 2、1996年笔者见到原江淮银行副行长李人俊(住北京德内刘海胡同33号)写给盐城市钱币学会、金融志办公室徐瑞臣同志的信中说: “江淮银行筹建时间较早,以1940年11月之说较接近实际。”(笔者藏复印件)这说明江淮银行是1940年11月建立。 3、1982年12月原江淮印钞厂范仲云同志(住上海南京西路882号5楼128室邮政编码200041)写给大丰县党史工委,《江淮印钞厂创建始未》一文中称:“1940年11月,刘少奇同志亲自召集了当时负责财经工作的朱毅、李人俊同志,研究决定建立江淮印钞厂”(见大丰县党史办财经档案第0058页)。1994年4月笔者到上海范仲云同志家中采访,范仲云同志讲:“1940年11月,刘少奇同志亲自召集了当时负责财经工作的朱毅、李人俊同志,研究决定建立江淮银行和江淮印钞厂”。这又说明江淮银行是1940年11月建立。 4、大丰县党史办主任陈海云1983年7月3日,《访问李人俊同志》载:李人俊同志“大约是1940年12月到台北大中集。关于江淮印钞厂……”(见大丰县党史办财经档案第0051页)可见江淮银行和江淮印钞厂在1940年12月前就已建立。 5、1994年10月南通市钱币学会副秘书长黄永炎和笔者到北京征求原江淮银行筹建负责人李人俊同志意见李人俊同志回忆后说:“对照你们的打印稿回忆,整个初稿历史背影及银行筹建情况是对的” “江淮银行和印钞厂成立是1940年11月在海安决定成立,明确了我在银行的职务。刘少奇离开海安,我就到东台选印钞厂厂址,印钞厂筹建实际上1940年8月开始,当时我还未到苏北前就开始。” 这同样说明江淮银行是1940年11月在海安建立。 7、《扬州市财经史料》第五辑第135页载:闵之同志《苏中根据地财经工作回顾》一文中见“1940年12月……刘炎同志说‘你们都是专家,组织决定你们去财经部工作,办财经、办银行。你们都在大学学过,应到那里出力’”。 这说明1940年12月江淮银行就已存在。 8、1943年骆耕漠(住北京甘家口物资大院二门1号邮编100037)在《盐阜区两年来的货币斗争》一文中载:“大概在1941年初,新四军军部即准备发行江淮银行流通券。”(见《苏北抗日根据地》第399页)可见江淮银行在1941年初就已存在并准备发行江淮银行币了。 9、1942年11月1日苏中行署发出布告,正式发行江淮币。其中有一种江淮银行一元券“抗币”,正面锯木、插秧图案,背面有刘少奇在海安任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政委决定建立江淮银行时的英文签名胡服,新四军重建军部时,刘少奇同志名字公开,对外不再使用化名胡服,这时人们才知道胡服就是刘少奇,这也可以说明新四军重建军部前江淮银行就已存在。 10、2001年4月24日,中共海安县委史志工作委员会以组织名义,致函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查询“是否有否定1940年11月江淮银行在海安成立的过硬材料。”至今二者均没能有否定答复。 根据以上档案文献资料及知情人的回忆说明,江淮银行建立时间应是1940年11月在海安建立。 三、关于军部财经部问题。 1、1941年5月9日《江淮日报》载:“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干部训练队招考:一宗旨:为培训抗战建国之财政干部。二名额:二百名。三资格:初中以上之程度或同等学历,思想纯洁无不良嗜好之男女青年。四年龄:十八岁以上二十八岁以下者。五考试:随到随考,分口试及常识,如有政府及各团体之介绍信可免试当即随时编队受训。六报名及考试日期:即日起,到额满止。七训练时间,在四个月训练期间除被单文具路费等自理外,食宿制服由本队负担,并每月发津贴三元。八报名地点:1、本队队部。2、盐城县税务局及其分局。3、财经部或江淮银行。4、东台阜宁各县税务局。九修业期满后按其成绩优劣分发到各财政经济部门工作。”这说明当时设在盐城财政经济部是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 2、笔者查阅了南京军区政治部编研室1992年编《新四军组织发展实录》一书,这本书中新四军后勤人员据原新四军军部参谋、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金冶副会长讲:是新四军军部老供给人员参加编著,例如住北京的新四军老供给部人员胡铮、黄河(住北京丰台程荘路16号甲楼41楼32号电话010-7638653)等老同志。这本书未见军部有新四军财政经济部的名称。查阅了1940年12月至1941年7月以前的《江淮日报》中,多次见到“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也未见有新四军财政经济部报道。1994年笔者专门去函盐城市党史工作办公室、江苏省党史工作办公室、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马洪武秘书长,查询是否有新四军财政经济部,前者至今未正式答复(1998年12月盐城党史办一科科长王庭岳个人对我说:“我们重新审查新四军军部是无财政经济部。”),后二者由江苏省党史工作办公室张衡处长以组织名义明确答复,新四军序列中无财政经济部。当时中原局(1941年4月27日改称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都设在苏北,对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都可以发指令,这是正常的,但财政经济部不属新四军序列。笔者认为设在盐城的财政经济部应为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简称苏北财政经济部,人们也习惯称她新四军财经部。 3、笔者查阅《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也未见有新四军财政经济部序列。《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是经过多年努力编著出来的。1959年,成立以陈毅、粟裕为正副主任的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编审委员会,1962年冬,完成送审稿,在送陈毅等领导干部审阅的同时,分送了原新四军的旅、军分区和华中革命根据地地委以上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同志达500余人征求意见;随后对送审稿进行重要修改,于1963年12月以“初稿”形式,用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编审委员会编辑室名正式付印。这部战史形成过程,新四军序列事实足以证明,新四军序列中无财政经济部。 4、1994年10月南通市钱币学会副秘书长黄永炎和笔者到北京征求原江淮银行筹建负责人李人俊同志意见时李老说:“对照你们的打印稿回忆,整个初稿历史背景及银行筹建情况是对的。当时的财政经济部是叫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政经济部,我是当事人,难道我不知道吗?” 5、1994年10月陶涛(住北京南沙沟9号楼1门4号邮编100045)对南通市钱币学会副秘书长黄永炎和笔者讲:“老头子(指朱毅)在世时,对五师编史人员讲,财政经济部当时只管军部和一师活动地区,其它地区不管。财政经济部不属军部序列,但归军部管。” 6、1994年10月骆耕漠对我说:“我是1941年5月从上海到苏北盐城的,当时财政经济部和江淮银行已成立,到财政经济部工作,当时又没有任命书,就是领导指派。” 7、《新四军战史》公开发行后,笔者到南京军区政治部购买了3本,阅后发现一些问题,曾向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法人代表兼秘书长缪国亮反映,2000年10月11日,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马洪武副会长(也是江苏省党史学会执行会长),在泰兴市“纪念黄桥战役胜利60周年学术研讨会”期间,对笔者说:“你关于新四军财政经济部序列问题的材料,前一段时间我们转中国军事科学院军史部,前天上午(即10月10日)与军史部电话联系,军史部明确回答:‘经重新审查新四军军部序列无财政经济部’”。 中国军事科学院军史 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战争战史审查单位,她的答复是最具有权威性。她的答复也是对《新四军战史》中一些史实的更正和重新认定。解放军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出版,南京军区政治部组织《新四军战史》原班人马编著的《新四军征战日志》中已不见新四军军部序列有财政经济部这一内容。 8、笔者采访了南京军区政治部《新四军战史》编辑室负责人、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徐君华副会长,徐君华副会长讲:“新四军财政经济部目前是无史料佐证,在审稿时有一位老同志提出才加上去的,原征求意见稿没有这一内容,现在看来可能是错了。” 9、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赖传珠日记》1941年1月3日载:“去电将财政经济部(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调盐城来。”1941年1月5日载:“开会讨论工作计划,拟组织苏北委员会,解决苏北问题和华中总指挥部分工等事。”这也说明设在盐城的财政经济部是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因为当时新四军军部还未重建。 10、1994年10月,原苏中军政党委员会委员周林(住北京南沙沟4号楼2门1号邮编100045电话010-8513588)在家中回忆后对南通市钱币学会副秘书长黄永炎和笔者说:“未听说朱毅当什么新四军军部财政经济部部长,朱毅当时归我们领导不可能是新四军军部财政经济部部长。”这也同样说明设在盐城的财政经济部是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 11、原江淮印钞厂杨琦同志(住上海市,河泾,康健路77幢4号501室电话025-4702755)1994年在家中对笔者说:“当时的财政经济部是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 12、原江淮印钞厂韦明同志,(住上海市复兴西路24号4楼电话025-4330762前上海市委秘书长)1994年在家中对笔者说:“当时的财政经济部是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 13、1940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苏北名绅进行统战工作的指示》,指出:“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是尽力争取他们与我们一起抗战,并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民主政权”,“望你们把与韩国钧等苏北绅耆的统战工作,看成是党争取民族资产阶级的一部分最重要的任务,把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提到党的策略原则的高度。”“除派政治得力、社会经验丰富与他们能谈得融洽的代表,经常与他们进行联络争取工作外,必须在民意机关、行政机关、教育机关、财政经济机关的实际工作中,采取与他们合作的政策,并吸收他们或他们的代表参加这些部门的实际工作”。(见《新四军征战日志》第134页,解放军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这说明当时中共中央对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民主政权的财政经济就明确指示。这也说明财政经济部是民主政权的组成部门。 四、关于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问题。 《华中抗日根据地史》第188页载:“1942年5月,撤销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成立苏中行政委员,其办事机构为苏中行政公署。” 1941年3月19日,苏中区划定以后,党的领导机关及时改称“苏中区党委”按理说抗日民主政权机关也应改称“苏中行政委员会”,但当时未及时调行政区划,苏北行政委员会成立是“阜宁以南各县党政军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当时盐阜地区党组织不属苏北区党委领导。“1941年9月开始,苏北总根据地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注:《苏北抗日斗争史稿》第83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5月版、中共江苏省党史工委编。)苏北总根据地调整后苏北行政委员会仍然存在了一段时间,这是什么原因呢?《苏中区党委一年来工作总结报告》中写道:“本拟秋季中召开苏中参议会,又因扫荡不能实现”(注:原件藏江苏省档案馆)。这一史料是一条重要的线索。我们知道,政权和党组织的性质是不同的,党的原则是“下级服从上级”因此,苏北区党委改称苏中区党委就十分容易,只要执行上级决定就行了。而抗日民主政权则“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是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即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注: 见《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4页)。因起,苏北行政委员会改称苏中行政委员会则虽要通过召开参政会或参议会认可,需要一定的立法程序。从史料可以知道,当时是有这样的计划,如果没有意外情况的话,将通过1941年秋季召开的苏中参议会来完成。但是1941年秋季,日伪17000余人对苏北盐阜区和苏中区进行空前规模的大扫荡,接着又对苏中区发动了冬季大扫荡,严峻的对敌斗争形势,使原定召开苏中参议会的计划无法实现,为了保持政令的权威性和连续性,苏北行政委员会一直沿续。 1941年3月根据苏北行政委员会命令,将泰县、泰兴、靖江、如西、江都五县划为第三行政区并任命朱克靖为专员。1941年4月《江淮日报》在“苏北反扫荡胜利声中,三区专署成立”为题,报道这一消息。从这份文献中可见苏北行政委员会所管辖范围内行政机构建立是根据苏北行政委员会命令设立的。那么1942年5月1日成立苏中行政公署也只要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决定就可以了因为苏北行政委员会是一个大苏北的政权机关。 1942年7月13日陈毅给粟裕、钟期光、管文蔚、陈丕显的电报中写道:“原苏北行政委员会改为苏中行署,直辖各分区之专员公署,不必添一级。”笔者认为1942年5月苏中行署建立后,苏北行政委员会是下辖苏中行署等,苏中行署辖各分区之专员公署。 1942年10月24日《江潮报》载:苏中区发行江淮银行钞票及兑换法币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执行战时金融政策,江淮银行总行特准苏中分行发行江淮银行钞票(以下简称江淮票),发行额暂定五百万元”。笔者认为文中的“江淮银行总行”属苏北行政委员会,“苏中分行”属苏中行署。这说明1942年5月,没有撤销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 1942年12月21日《江潮报》称“由苏北财政经济部垂直领导的税务机构改由地方统一领导。”文中的苏北财政经济部,应是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的简称。这又说明1942年5月,没有撤销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 2001年12月方志出版社出版的《海安县人大志》第71页载“1944年(民国33年)5月,苏中参议会筹备委员会宣告成立,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完成历史使命。”这同样说明1942年5月,没有撤销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 2003年12月29日 (作者简介: 王兴圣,中国人民银行海安县支行经济师,《华中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一分册编委,江苏省钱币学会会员,南通市钱币学会会员(会员证编号126号),南通市金融学会会员,政协海安县文史资料编辑部特约撰写员,海安县毛泽东诗词研究会会员。曾在《铁军》《金融档案工作通讯》《世纪风采》《党史资料与研究》《大江南北》《湖南党史》《湖湘春秋》《江苏地方志》《江苏钱币》《南通今古》《江海晚报》《无锡文博》《南通钱币通讯》《海安报》《海安文史》发表文章80多篇,出版了《爱国老人韩紫石》一书,其中《陈毅同志与海安》2001年1月被江苏省中共党史学会、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评为“江苏省中共党史优秀成果二等奖”。2002年3月20日《对华中银行及华中币几个问题的研究》一文荣获省钱币学会第五次优秀学术论文奖。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宁海南路49号,邮编226600,电话0513-8910160,宅电8918500,电传0513-8915737。)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站长博客 | | |
| 版权 Copyright© 2002-2005 PowerEasy V4.03 站长:龙美光 昆明江岸小区.云南民族中学 邮箱:longmeiguang@163.com 邮编:650221 滇ICP备05002034号 站长电话:0871-6599831 站长邮箱 站长声明 QQ:3781791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