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代理过一件民事案件请看我的代理词《空手恶搞》 | |||||
| 作者:陈衍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9 | |||||
|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受本案原告陈太珍的委托,依法出庭,参加了今天的诉讼,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结合本案的证据,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和采纳。 本案的主题是:相邻侵权纠纷。这起诉讼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原告有理!因为彝良县电信局在陈太珍家窗外栽了两根电杆。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当然不能顺着电信局的杆杆爬,因为顺着杆杆爬就爬到了陈太珍家的窗台上,任何正常的人看见都会误认为我是小偷(笑)。虽然我的职业不是“三只手”,但现在往上爬的人很多。原告的担心就在这里。我到现场观察过,电信局安装程控电话的两根水泥电杆,的确真实地载在原告住房的后窗户旁边,并在杆子上装置了1.5平方米的钢架焊接平台,站在平台上就可翻窗入室。由于治安状况的恶化,陈太珍家当然不愿意成为小偷们光顾和恐怖袭击的目标。据原告的丈夫刘少斌先生介绍,今年1月中旬,有一个像《水浒传》里的鼓上蚤的家伙就破窗而入,顺便拿走了家中价值650元的一枚戒指和一双皮鞋、一条云烟、一包头痛粉(笑)、一本刘震云的小说并将窗沿踩坏。 原告赶紧找到被告,要求消除隐患,电信局蔡局长当即叫谭副局长与原告协商,谭声称“没有办法,工程已固定,搬迁损失太大,可以帮助安装防护窗来弥补。”原告同意被告方的建议,但被告未付诸行动。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方依然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推到了月底竟断然拒绝了与原告进行磋商的计划。陈太珍家无奈,只好自己亡羊补牢,花1200元钱为窗户安装了“防御系统”。证据表明电信局的两根电杆原来站在距现在而今眼目下两丈远的位置,后来才迁移到原告家窗外的。陈太珍要打官司的心情可以理解,因为不仅是她,就是在坐的每位公民(包括审理这一案子的法官),如果电信局将两根电杆栽在你们家的窗外,你们肯定也会一栽就跳(笑)。所以,我们只有处在原告的位置思考,才能求同存异。理直气壮地支持原告的主张。如果你们不相信,就让电信局在你们家的窗外栽两根电杆试试,要是你们没有怨言,我也就无话可说,甚至会指责陈太珍不顾全大局了。 关于本案,我提出“三个必须”,以供参考。 一、不妥的必须纠正。被告方说拆迁电杆损失太大,这不是理由。为了修三峡工程,连几个县城都可以搬迁,何况两根电杆(大笑)。《民法通则》第83条告诉我们:“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被告方可以重新安置两根电杆。 二、说过的必须算数。既然被告方答应了原告给其安装防护窗,就应该兑现,否则大家都假打,我们还能相信谁?被告答应给原告方安防护窗又没有安,这就不是陈太珍的不是了。 三、损失的必须赔偿。原告自己掏钱安装了窗子的防护装置后,从外面看屋内的人,与看动物园的猴子无异,但屋内的人说有了安全感。其实,防护装置已成了偷窃者们更上一层楼的梯子,难怪楼上的人家对陈太珍有意见。可是,陈太珍不能指望电杆走路,只好提出一点小小的要求:请求被告赔偿为安装防护装置支付的1200元费用。多么高尚的字眼,我想就是我面对这种情况,唯一的指望也就是1200元钱了。只要把1200元的问题解决了,一切都好说,哪怕窗外站着两根电杆,都可以容忍。希望被告能理解,不然小偷爬进窗内,把电话机偷走了,我们打5123966的电话号码就是空号了。电话机都没有了,电杆除了支个桩桩,站着又有何用(笑)?本来很简单的事情,想不到被1200块钱搞复杂了。 我这是第一次当代理人,虽然不会说话,但有法律助我一臂之力,才敢过招。我希望论争双方都是性情中人,能够有敢于直面自身问题的态度,这是我们大家都期望的。 谢谢大家! 2002年于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 版权 Copyright© 2002-2005 PowerEasy V4.03 站长:龙美光 (云南师范大学龙泉路校区1004#) 邮编:650222 滇ICP备05002034号 站长电话:0871-6599831 站长邮箱 站长声明 QQ:3781791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