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会讲普通话,有生活自理能力,并符合上述招生范围者可以报考;鉴于昆明的物价实际,报考者须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
2、各州市初中毕业考生中考成绩在580分(含体育分)以上,其中大理州考生中考成绩为600分(含体育分)以上,玉溪、曲靖两市中考成绩为610分(含体育分)以上,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小学毕业中考语文、数学单们成绩在95分以上或优秀等级,年龄在13周岁以下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具有音、体、美特殊专长的初中学生优先录取,须附有关证明材料及介绍。
5、凡受“希望工程”资助的初中学生优先录取,须附有“希望工程”资助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介绍。
三、招生办法
1、采取“州市推荐,学校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请各州市教育局招办根据上列报考条件,与州市民委(民宗局)协商,征求意见后,按名额分配1∶2的比例推荐,并将推荐考生的材料(含学生登记表、体检表、升学考试卷、农村户口及民族证明等)集中到州市招办。体检方面要求:报考我校的学生必须进行胸透、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2、我校于7月中、下旬派员或委托各州市教育局招办录取,经面试审查合格,与当地教育局招办、民委(民宗局)协商决定录取名单,并发予新生录取通知书。
3、被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报到后先进行体检复查,身体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安排就读,其体检费、往返路费自理。
四、学习和生活有关问题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按省市有关规定收取,高中计划生每生每学期600元,择校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学生每月基本生活费自理,学习费用(含书籍、文具等)自理;我省特有的少数民族中属农村户口且家庭特困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3、玉溪、曲靖两市中考成绩为620分以上,大理州、昆明市中考成绩为610分,其它州市中考成绩为600分以上的考生免交学费,并有奖学金。
4、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对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积极锻炼身体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学习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经教育不改的学生,退回原地。
5、学习期满,各学科成绩及格,德育、体育达到合格要求者,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在昆明参加中考、高考;学生学习期满,未取得毕业资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6、各州市民族学生毕业参加中、高考享受生源所在地同等招生政策待遇。
7、鉴于我校已作为国防生源基地,我校各族学生高中毕业可直接报考军事院校或国内重点大学委培军事干部专业;在高校学习期间,学生享受军队院校如每年发予5000元助学金,毕业分配进军队工作等优惠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各州市选送的考生,经审查不符合择优录取条件,该州市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其招生名额调整到其它州市录取。
2、在选送、录取的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对违纪者处理,并退回录取的学生。
3、新生录取到校报到的车旅费和假期往返的车旅费自理。
4、新生到校学习,一律不转粮户关系,根据昆明地区目前粮、油、肉等物价实际,学生在校学习每月需基本生活费250元左右。
5、学校宿舍统一备有行李、热水瓶、口缸、餐具等,学生一律不带行李,住宿费及行装卧具费自理;少数民族学生自带一套本民族服装。
6、在昆明市区可乘坐9、10、55、59、96、105路公共汽车到“江岸小区”站下车,或乘4路、74路、84路车到“小菜园”站下车前行200米均可到云南民族中学。
六、联系事宜
招办电话:(0871)5153053、5133180、5111582、5171133
学校地址:昆明市江岸小区白云路628号 邮编:650221
04年云南民族中学高中民族振兴班招生名额分配表
2004年云南民族中学高中民族普通班招生名额分配表
近年高考情况:
自97年“云南民族中学”正式挂牌以来,在各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在校领导的务实指挥领导下,在全体干部和高三教师的奋发努力下,2004年我校在晋升为省一级完中后,高考成绩又有新突破。高考上线人员分别在2002年突破100人大关、2003年突破150人大关的基础上,今年又突破190人,预计可达到198人,且计划内考生上线率达到83.2%。其次,今年另一个可喜之处是大量计划外低起点的考生,分别上了本科线和专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