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

梅校长为我们证婚           ★★★ 【字体:
梅校长为我们证婚
作者:蒲珍/文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1
 

前几天我儿子匆匆来家索取户口本,说是要办短期出国签证用,并要填写父母结婚的日期,我当即脱口而出,那是1945年8月26日。他惊讶地问:“您记得准确吗?要有结婚证书就更好了。”我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当时还不用结婚证哩!但我有比那更具纪念意义的证明。”接着我给他讲了件陈年旧事:

1945年我正在西南联大社会系就读(1944年暑假,我和巩秋、之钟三人同时转入社会系二年级,潘光旦先生任系主任)。当“八一五”抗战胜利的消息传到昆明时,全市沸腾、万众欢呼,联大同学奔走相告、欢庆胜利,还纷纷议论着各自的想法和期望:我们都来自五湖四海,八年抗战颠沛流离的生活行将结束,急切盼望在北返途中能回家乡并与留在沦陷区的亲人团聚,憧憬胜利后安定而轻松的生活。这时有几个关心我们的朋友对我和之钟说:你们这一对恋人趁我们还聚在一起把婚事办了吧,大家热闹热闹!我们由衷地感激朋友们的心意,但这样重大的事哪能轻易决定,首先想到的是应当征求系主任潘先生的意见,想不到他老人家不仅赞成,还自愿当我们的家长主婚,并负责请梅贻琦校长当证婚人。我们这两个离家多年的学生,深深感受到了慈父般的呵护。

1945年8月26日,一场简朴而隆重的婚礼在昆明某饭店举行,有证婚人、主婚人,还有伴郎、伴娘和20几位同学、朋友,热闹而亲切。

潘先生作为主婚人,在婚礼上作了简短的致辞,其中有一句幽默的话:“你们是凭媒(与‘梅’同音)正(与‘证’同音)娶”,意指是由梅校长证婚的。

特别要提到的是,有一位细心的朋友,专门准备了一块粉红色软缎,四角写上喜字,请来宾在上面签名,在第一行中间赫然呈现在眼前的是:“梅贻琦”、“潘光旦”二位先生的大名。从此这块软缎便成了我家的“宝贝”,深藏于箱底。

想不到在1969年10月,全国紧急军事疏散。当时我在河北大学工作,全体师生限半日之内备好简单行装,起程撤往冀县干校,谁也不敢怠慢,慌乱中我竟将它遗失,酿成终生遗憾!

这就是我的结婚证书,物虽失可它的影像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有生之年抹之不去。

摘自《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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