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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德的光芒:不苟取分文的梅贻琦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2004年9月5日第3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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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尊师重教的历史在我国渊远流长。一些名师所以为世人景仰,不仅在于他们兢兢业业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职业操守,更在于他们言行一致、持身自律的人格魅力和道德风范。教师如烛,师德如光,足以光照人间。 在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选编了一些名师的师德故事,与读者共勉。 梅贻琦:不苟取分文 1931年冬,梅贻琦42岁被任命为清华大学校长,自此连任清华大学校长达17年之久,其中包括在西南联合大学的8年。他上任后住在当时的法定校长住宅,按旧例,连卫生纸都是公家供给,由公务人员按时送到。他却主动放弃可以享受的一些“特权”,自己付家里工人工资;自己付电话费;不要学校每月免费供应的两吨煤;从不让他的家里人乘坐小轿车来办私事,他的夫人也只是在和他一起进城时才可以顺便搭他的小轿车。他在生活上的要求很简单,从不讲究吃饭,处处精打细算。梅贻琦用一些废纸头起草的一些报告提纲、公函等,现在仍保存在清华大学的档案馆里,见证着他廉洁、持身以俭的工作作风。 (摘自《中国现代教育家传》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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