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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贻琦的大学学科建设思想初论 | |||||
| 作者: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浙江金华 321004 刘剑虹 文章来源:《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1年 第1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5 | |||||
| [摘要]梅贻琦的大学学科建设思想以“通才教育”思想和国家本位观为理论基础,提出学科建设应以大学的综合性为指导,坚持文理结合、理工并重,优先发展基础与应用学科,通专分设,力避重复、追求特色,重质不重量和与国际学术界相沟通等原则,并强调学科的合理布局和师资与设备两大基础建设。 [关键词] 梅贻琦; 学科建设; 思想 梅贻琦(1889~1962)其人其事其教育思想,真正引人注意并展开研究只是近十余年的事,但梅氏的“大师论”、“通才教育”与工程教育思想等已成为中国现代高等教育思想史中的经典性论断,并且日益影响着我国当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当然,作一位可与蔡元培“相提并论”的杰出的现代高等教育家[1],其思想尚待进一步研究与挖掘。本文将集中探讨梅贻琦的大学学科建设思想,以期对实施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之战略提供另一范式。[2] 一、“通才教育”与大学的综合性 “通才教育”思想,是梅贻琦教育思想的核心,也是其大学学科建设思想的基石。“通才教育(General Education)也称“自由教育”,是近代欧美大学所普遍推行的教育方针和思想体系。梅贻琦于1910-1913年留学于美国吴士脱工科大学并获工学士学位。1929年8月,以清华教师身份公费赴美入芝加哥大学研修,于次年夏获机械工程硕士学位。1928年11月又再度赴美任清华留美学生监督处监督,至1931年底回国任清华大学校长为止。梅贻琦三度赴美的经历,无疑使其对美国大学教育主流思想与现状有了比较全面而又透彻的了解和体悟,为其“通才教育”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梅贻琦认为,清华自1925年“始设大学科,其教育方针为之一变”,即“造就专门人材,以供社会建设之用。”要实现这一目的,他认为:“清华大学学程为期四年,其第一年专用于文字工具之预备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普通训练,其目的在使学生勿囿于一途,而得旁涉他门,以见知识之为物,原系综合联贯的,吾人虽强为划分,然其在理想上相关连相辅助之处,凡曾受大学教育者不可不知也。学生自第二年以后,得选定专修学系以从事于专门之研究,然各系规定课程,多不取严格的限制,在每专系必修课程之外,多予学生时间,使与教授商酌,得因其性之所近,业之所涉,以旁习他系之科目。盖求学固贵乎专精,然而狭隘之弊与宽泛同,故不可不防。”[3]这段话,实质上是梅贻琦“通才教育”思想的一种表述,首先他是从学生本科四年课程结构角度作为切入点的,其二强调普通训练之重要,其三要求学生求学应谨防狭隘之弊。这三点也正是“通才教育”思想的核心内容。1931年12月,梅贻琦就任清华大学校长。随着他治校时间延长与经验日趋丰富,其“通才教育”思想得以系统化、中国化,并且扎实地付之办学实践。1932年6月,他提出:“本校举办这些系的目的,固然是希望学生获得一技一艺之长,以期立身致用于社会。同时盼大家在注意本系主要课程之外,并于其他学科也要有相当认识。有人认为学文学者。就不必注意理科;习工科者就不必注意文科,所见似乎窄小一点。学问范围务广,不宜过狭,这样才能可以使吾们对于所谓人生观,得到一种平衡不偏的观念。对于世界大势文化变迁,亦有一种相当了解。……这是本校对于全部课程的一种主张。”[4]由此可知,梅贻琦眼中的“通才”,首先是学科中的“通才”,并且能会通人生,达到人格与学问相统一之境界。 梅贻琦正是从“通才教育”出发,在清华不遗余力地推行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群育、劳育诸育“并举”的教育方针。1941年4月,梅贻琦在《清华学报》第十三卷第一期上发表了《大学一解》一文[5],全面、系统地阐述其“通才教育”思想。这篇经典性的教育文献,从中国近代大学教育的源流揭示开篇,极有见地地提出中国近代大学虽然移植于西方,而大学之精神又与中华教育传统血脉相连。他引《大学》开章明义之语“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6]作为全文的纲领,梅氏首先提出大学生“整个之人格”的培养重在于知、情、意三个方面,接着又提出“大学新民之效,厥有二端。一为大学生新民工作之准备;二为大学校对社会秩序与民族文化所能建树之风气”,进而指出:“今人言教育者,动称通与专之二原则。故一则曰大学生应有通识,又应有专识,再则曰大学卒业之人应为一通才,亦应为一专家,故在大学期间之准备,应为通专并重。此论固甚是,然有不尽妥者,亦有未易行者。此论亦固可以略救近时过于重视专科之弊,然犹未能充量发挥大学应有之功能。窃以为大学期内,通专虽应兼顾,而重心所寄,应在通而不在专,换言之,即须一反目前重视专科之倾向,方足以语于新民之效”,最后,梅贻琦归纳结论为“通重于专之原则尚矣。” 在中国现代高等教育史上,梅贻琦可堪称“通才教育”思想之集大成者。他的“通才教育”思想成为他构画在学理想学科组织模式的指针。由梅贻琦“代理校务”期间主持起草的《国立清华大学条例》、《国立清华大学规程》已展示其大学学科组织形态最初构想。 梅贻琦长清华之后,首先增设工学院,1946年又将农业研究所扩充为农学院,这样,清华大学就形成了以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工学院、农学院为本科教育基地,以研究院各研究所为研究生教育基地的综合性大学。那么,为什么清华大学要走综合性之路呢?作为总设计师的梅贻琦对此有其独到的见解。梅贻琦认为清华“改为大学部的目的,是想把清华改成一个自己能够造就专门的人材,研究高深的学术的独立机关”[7],而要达到此目的,必须以“通才教育”思想为教育方针,向综合性发展。这一点,本节上文也有充分表述。毫无疑问,大学的综合性主要是学科的综合性。一所多科性的大学才能为文理、理工渗透提供前提条件。作为高等教育家的梅贻琦对此有深刻的理解。他认为:知识原系综合联贯的,学科的划分是人为的,文科与理科,理科与工科有“相关连相辅助之处”,因而一所大学只有包容多种学科、专业,才能为学生成为“通才”创设佳境。他在《大学一解》中指出:“今日而言学问,不能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三大部门;曰通识者,亦曰学子对此三大部门,均有相当准备而已,分而言之,则对每门有充分之了解,合而言之,则于三者之间,能识其会通之所在,而恍然于宇宙之大,品类之多,历史之久,文教之繁,要必有其一以贯之之道,要必有其相为因缘与依倚之理,此则所谓通也”,因而,大学之教育应为“此地无中外,时无古今,无往而不可通者”,这与蔡元培所提出大学为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地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1943年,梅氏再次提出: “大学教育毕竟与其他程度的学校教育不同,他的最大的目的原在培植通才;文、理、法、工、农等等学院所要培植的是这几方面的通才,甚至于两个方面以上的综合的通才。他的最大的效用,确乎是不在养成一批一批限于一种专门学术的专家或高等匠人。”[8]至此,不难理解,梅氏在《复员后之清华》及续篇中不厌其烦向校友介绍清华回北平之后院系的概况,这正反映了梅氏对清华大学能成为一所著名的综合性大学的满意与自豪。 二、“国家需要”与学科建设之原则 梅贻琦长清华的时期,也是中华民族陷入深重灾难的时期。值得注意的是梅贻琦是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出任清华大学校长。他在就职演说中说道:“中国现在的确是到了紧急关头,凡是国民一分子,不能不关心的。不过我们要知道救国的方法相多,救国又不是一天的事”,“我们现在,只要紧记住国家这种危急的情境,刻刻不忘了救国的重责,各人在自己的地位上,尽自己的力,则若干时期之后,自能达到救国的目的了。我们做教师做学生的,最好最切实的救国办法,就是致力学术,造成有用人材,将来为国家服务。”[9]这一国家本位即社会本位的思想,是我们认识梅氏的学科建设思想的一把钥匙。 梅贻琦早在1927年12月就明确提出清华大学之办学目的是“为造就专门人材,以供社会建设之用”,并强调“清华之设大学,其一切计划,亦以应时代与环境之需要,以求达此目的而已。”在就任校长之演说中提出清华今后应保持它的特殊地位,要在学术研究上有特殊的成就。他说:“我希望清华在学术研究方面应向高深专精的方面去做。办学校,特别是办大学,应有两种目的:一是研究学术,二是造就人材。清华的经济和环境,很可以实现这两种目的,所以我们要向这方面努力。”1932年9月,他在《大学的意义及学校之方针》中指出:“吾们在今日讲学问,如果完全离开人民社会的问题,实在太空泛了,在现在国家处于内忧外患紧迫的情形之下,特别是热血的青年们,怎能不关心?怎能不着急?但是只有热心是不能于国家有真正补助的。诸君到学校来正是为从学问里研求拯救国家的方法。”[10]此后,他提出“我们要从速研究实用科学,以供国家需要。”[11]在梅氏的教育文献中,“社会”与“国家”这两个名词是两位一体的。他在《抗战期中之清华》中述之清华自办特种研究之事业,“皆为我国家迫切需要,故不仅吾人本身兢兢业业,不致稍懈,即社会人士所期望者,亦至弥切”,因此“今后本校能当尽其所能,以增进其贡献于国家于社会。”[12]由此可见,梅氏观念中的“国家”是先于“社会”的,国家是社会之维系,国存社会存,国亡社会亡,“国家需要”为最高需要,因而办大学建学科应以“国家需要”为准绳。当然,梅贻琦作为一个“通才教育”论者,对大学培养人之职能有深切的全面的认识。其《大学一解》中作了详尽的阐述,他把“明明德”与“新民”作为“大学之道”。换言之,大学要把满足人的发展需要与社会、国家的需要结合起来。“国家需要”以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为前提。他在《工业化的前途与人才问题》一文中提出高等工程教育应贯彻“通才教育”原则,“工学院毕业的人才,对于此一工程与彼一工程之间,对于工的理论与工的技术之间,对于物的道理与人的道理之间,都应当充分了解,虽不能游刃有余,最少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境之中,可以有最低限度的周旋的能力。惟有这种分子才能有组织工业的力量,才能成为国家目前最迫切需要的工业建设的领袖,而除了大学工学院以外,更没有别的教育机关可以准备供给这一类的人才。” 梅贻琦长清华十七年间,从满足“国家需要”出发,先后创办工学院、特种研究所、农学院和扩展研究院各研究所及学系,并提出了大学学科建设的一些原则: 1 文理结合、理工并重 梅贻琦在学科建设中非常强调文理结合、理工并重,他认为学生“学问范围务广,不宜过狭”。1935年5月,他在清华建校24周年纪念会讲话时谈到理工以外之课程如社会科学各系均“亦予特别注意”。他在《工业化的前途与人才问题》中特别指出:“西洋工业文明之有今日,是理工并重的,甚至于理论注意要在技术之上,甚至于可以说,技术的成就是从理论的成熟之中不期然而然的产生出来的。”因而我国工科专业“工程上基本的训练,即自然科学的训练,即大学理学院的充实,至少不应在其他部分之后”,梅贻琦的文理结合、理工并重的学科建设原则不仅仅是指向专业、学科,而且还指向专业、学科的基本单元———课程,这点尤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2 优先发展基础性与应用性学科 学科梅贻琦主张文理、理工并重,但并不是学科建设不需要有重点。梅贻琦在清华学科结构布局中把基础性学科、应用性学科作为重点。1927年4月,《清华发展计划》中首先指出:“现在大学有专修科目的其十一系,在短期间内应逐渐设立的当为哲学与数学等系。”此后,他十分重视哲学、数学等基础学科的发展,并且成效卓著。这与蔡元培把数学系列为全校第一系的做法是一致的。梅贻琦长清华伊始,做的第一件大事是创建工学院,并自兼院长,这被史学家称为“梅贻琦长校初期的主要杰作之一”。[13]毫无疑问,梅氏把发展工科等应用学科作为清华的学科建设重点之一。他在阐述其理由时说:“本校所以成立工学院的理由,一方面是迭奉教育当局明令,特别主张发展理工学科;一方面是应社会的需要。国内工校很有几个,惟完备者不多,且不足以应需要。……再一方面,是因为本校举办的便利。本校已经有了一个工程学系的基础,再谋扩充,增加设备,也较容易”。他再三强调创建工学院“与学校政策相合”,但他要求“工学院各系的政策,我们应当注重基本的知识。训练不可太狭太专,应使学生有基本技能,而可以随机应用。此类人才,亦就是最近我国工业界所需要的。”[14]到这里,梅贻琦又回到“通才”角度上来了。此见,梅氏观念中的基础与应用是相统一的。 3 通与专分设 梅贻琦主张通才与专才培养机构要分设。梅贻琦说:“难之者曰,大学而不重专门,则事业人才将焉出?曰,此未作通盘观察之论也。大学虽重要,究不为教育之全部,造就通才虽为大学应有之任务,而造就专才则固别有机构在。一曰大学之研究院。学习即成通才,而于学问之某一部门,有特别之兴趣,与特高之推理能力,而将以研究为长期或终身事业者可以入研究院。二曰高级之专门学校。艺术之天分特高,而审美兴趣特厚者可入艺术学校,躯干刚劲,动作活泼,技术之智能强,而理论之兴趣较薄者可入技术学校。三曰社会事业本身之训练。事业人才之造就,由于学识者半,由于经验者亦半,而经验之重要,且在学识之上,尤以社会方面之事业人才所谓经济长才者为甚,尤以在今日大学教育下所能产生之此种人才为甚。”[15]梅贻琦的通与专分设思想,给大学学科建设明确了层次性要求。 4 力避重复,重于特色 梅贻琦在《清华学校的教育方针》中提出了学系设立的原则:“就社会之需要言,各科人材,当皆为重要,但各系有为他校所已办,而成绩优良无须更设者;有因科门之性质不宜设立于清华者;亦有因一时设备难周须逐渐开办者,故本校现定有十系之专修学程。此十系计为国文学系、西文学系、历史学系、政治学系、经济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生物学系、教育心理学系、工程学系。十系之属于普通所谓文理科者,为前列之八系;其属于职工专修者,则有教育与工程二系,盖其他各系暂时未能设立之原因,不外以上所述之一。”[16]1933年10月,梅贻琦在谈到工学院时说:“至本校工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电机工程、机械工程三系,均属切合社会需要。土木系办已有年,系内分设水利、卫生、道路等组最切实用;电机、机械两系,系于去秋呈准添设,规模渐次成立,将来发展途径,应以避免重复,寻求特殊发展为原则,用副钧旨。”[17]他在制定工学院学科建设政策时十分强调“工程上基本的训练”,并高瞻远瞩地提出:“大学工学院的设置,我认为应当和工业组织人才的训练最有关系”,以培养“国家目前最迫切需要的工业建设的领袖。”[18]1933年,梅氏在设计法律系时提出:“盖本校之拟设法律系,非欲使国内各校已嫌太多之科门,再增一个。实因吾辈认法学理论之研究,为大学中所应注重,而为普通法校所忽视者,故重于此方面,一为矫正。”[19]他在谈到农学院设立时特别指出“于研究改良农业诸重要问题认为应亟先谋进行者也”。梅贻琦长清华后举办了特种研究,先后成立农业、航空、无线电、金属学、国情普查五个研究所。他认为:“于国家对于特种工程之需要,如航空,如水利,如电信,皆特予发展。”[20]特种研究事业是梅氏学科特色论的实践范例。 5 “多重质而少重量,舍其广而求其深” 梅贻琦在办学中反对“粗制滥造”,倡导“高深专精”。1937年5月,他在谈清华未来五年工作方针时指出:“关于学生数量方面,似无再增多之必要。因吾人固不必以增加容量为办学成绩之表现。将来应予注意者为在学术研究方面力求进展。对于国内外专门人才,当尽量罗致,研究设备,务使充实。庶将来于学术上多有贡献,以尽大学所以为大学之职责。”[21]1947年3月,他在《复员后之清华》中更明确提出:“清华今日之问题,在物质方面为校舍之不敷住用,图书设备之需大量补充。在政策方面,则于计划训练大量青年之外,尤应注意于学术研究之提倡,此在战前,即已推行,今后更应促进。盖我校既因容量之关系,学生人数,终须加以限制,则毋宁多重质而少重量,舍其广而求其深。”[22]梅贻琦在复员后之清华续篇中提出经济学系“此后方针,当以教学、研究并重为原则。”[23] 6 “与国际学术界之沟通” 梅贻琦在学科建设上十分重视与国际学术界交流的问题。他认为:“盖今日之清毕,已不仅为国内最高学府之一个,同时亦当努力负起与国外学术界沟通之使命也。①关于延聘国外学者,来校讲学,前节已言之矣,同时本校休假教授,赴外国研究,亦常有就近为外国大学挽任讲学者。②本校出版刊物,近已日趋学术化,近刊材料,泰半为实验和研究之结果,外国专门刊物,时有转载,或作提要、索引,即外国近来出版之专门教产书籍,亦时有以此种材料为引证之资,此其对于我国在国际学术上地位之提高,实至重且大也。③本校自二十四年夏起,与德国大学会订立互派研究生办法。……此亦学术界互这盛举也。④本校自二十二年夏起,遵照部令,选派留美公费学生,以三年为期。……而所习学科,亦系事先由本校呈商教部决定,期能适合国家之需要。⑤本校研究院毕业学生,其学业特优者,亦由校中资送国外,再求深造,为国外研究生。”[24]他在《大学一解》中提出大学“可以为国家文化之中心,可以为国际思潮交流与朝宗之汇点。”[25] 三、结束语 综言之,梅贻琦的大学学科建设思想以全面性、适时性见长,并且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事实上,梅贻琦的大学学科建设思想一方面深度地指导着学科建设的实践,另一方面又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其学科建设的思想。可以说,梅贻琦的大学学科建设思想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高度。正因为梅氏学科建设思想的先进性以及清华大学所处的地位,其得以广泛传播,为现代我国诸多大学所仿效。时至今日,梅贻琦的大学学科建设思想仍是一场宝藏,它对我国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我国高教界应该学习之吸取之实践之。 [参考文献] [1][13] 黄延复. 梅贻琦教育思想研究[M]. 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42..102. [2]笔者把蔡元培在北大的学科改革与理论探索视为一范式,而把梅贻琦在清华的学科思想与实践视为另一范式. [3]至[5][7]至[12][14]至[25]刘述礼,黄延复. 梅贻琦教育论著选[C].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5-6;17;99-199;18;184;11;21;30;94-95;14-15;106;5;55;184-185;33;72;79;141;159;74-75;107. [6]本句大意:大学的原则,在于发扬光明的德性,革新民心,达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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