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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大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记录           ★★★ 【字体:
西南联大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记录
作者:西南联大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22

1946年7月15日闻一多被刺殉难后,西南联合大学特成立“闻一多教授丧葬抚恤委员会”,以教务长黄钰生(子坚)教授、总务长沈履(茀斋)教授、训导长查良钊(仲勉)教授、历史系主任雷海宗(伯伦)教授、哲学系贺麟(自昭)教授五人组成。该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并发出举行追悼会告示。这些由闻一多的助教何善周先生记录的珍贵史料,现均存于清华大学档案馆。为了有助于了解当时的情况,兹特将这些史料公布如下。

【闻一多追悼会布告】 7月18日下午5时,西南联大“闻一多教授丧葬抚恤委员会”发出举行追悼会告示,鉴于国共关系紧张,学校当局担心引起治葬外因素,故特表示丧葬抚恤等费由学校自行解决,不向外界捐募。告示全文云:

敬启者。本校教授闻一多先生于本月十五日不幸被狙逝世,本会奉本校常务委员会命,负责办理先生丧葬抚恤事宜。兹定于本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时在大西门内青云街昆中北院大教室举行追悼会,并自十九日起在上述地点设置挽礼收件处。凡先生生前友好及本校在昆师生,如有挽章祭礼,请于每日上午九时至十一时,下午二时至四时,赐交该处。至于丧葬抚恤等费,已由本校负责筹办,本会不另向外界捐募。谨此奉闻。国立西南联合大学闻一多教授丧葬抚恤委员会谨启

第一次会议记录】 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闻一多被刺的第二天下午召开。西南联大常委、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教授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包括两项内容的报告。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闻一多遗体火化事宜,其全文为:

开会时间:七月十六日下午六时

地点:梅校长客厅

出席委员:黄子坚先生、雷伯伦先生、沈茀斋先生、查仲勉先生、贺自昭先生

列席者:梅常委、丁主任、胡先生、范宁、何善周

主席:黄子坚先生

记录:何善周

壹:梅常委报告

要点:(1)希望各位先生以联大同事立场,商讨丧葬抚恤事宜。(2)一方面妥善安葬死者,一方面学校当尽力从优抚恤生者。

贰:根据闻夫人所得之举行火葬与在联大新校舍四烈士墓前建立衣冠塚石碑等意见,首先讨论火化事宜,议决要案如下:

1)决定火化骨灰装坛,以便运回故里安葬。购买坛子事,由总务处胡先生与丁主任负责花色,务求雅素。

2)十七日下午五时装殓,十八日午十时火化。

3)请佛教会办理火化事宜。

4)诵经及火化诸仪式,任佛教会僧众办理,唯得预先征询闻夫人意见允否诵经及举行佛教仪式。

5)火化地点在云大医院前广场。

6)关于火化地点及时间,须通知云南大学及医院,并备文通知警备总部与警察总局。

7)火化时间及地点,须分别通知联大在昆教职员,校内各处贴通告并本市各报发布消息。

叁:决定第二次会议时间及地点:明日下午四时在清华会议室讨论衣冠塚事宜。

肆:散会。

第二次会议记录】 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的第二次会议,主要讨论决定闻一多追悼会的组织工作。会议记录全文为:

开会时间:七月十七日下午四时

地点:清华办事处会议厅

出席委员:雷伯伦先生、黄子坚先生、贺自昭先生、沈茀斋先生、查仲勉先生

列席者:范宁、赵世昌先生、何善周

主席:黄子坚先生

记录:何善周

议决案件

1)以联大师生名义举行追悼会。追悼会地点、时间,及仪式程序均预先公布之。

2)追悼会日期定于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时,地址定昆北北教室。

3)追悼会筹备事项:

A,寻找闻先生像后送照像馆放大,此事由联大事务组办理。

B,撰写祭文,请罗庸先生主稿,并请罗先生于是日报告闻先生从事学术著作之事略。

C,聘请奏哀乐人员,此事由赵世昌先生负责聘,并准备钢琴、提琴等乐器。

D,布置礼堂,此事由赵先生、丁先生共同负责。

E,追悼会由梅常委主祭。读祭文人员由罗庸先生荐举。

F,由黄子坚先生致哀辞。

散会。

第三次会议记录】 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是在闻一多火化后的当天下午召开的。会议对追悼会的各项程序做了进一步安排,决定成立文书、挽礼收件、庶务、招待四个股,分别着手具体工作。会议记录全文为:

开会时间:七月十八日下午一时

地址:清华大学会议厅

出席委员:黄子坚先生、雷伯伦先生、贺自昭先生、沈茀斋先生、查仲勉先生

列席者:何善周

主席:黄子坚先生

记录:何善周

议决事项:

1)推选中文系学生在追悼会上致哀辞:议决于朱德熙、马忠二人中由何善周洽商聘请一人担任之。

2)自十九日起,在昆北教室设置办事处。办事处分以下四股:

A,文书股:由何善周总其责,另聘中文系同事或同学四人组织之,负会议记录、来往书扎、草拟新闻消息、撰写公告等责任。

B,挽礼收件股:由范宁总其责,并由范先生聘请八人组织之,负接收挽章祭品、登记礼品名目、书写领帖及保管礼品等责任。

C,庶务股:由联大事务主任丁先生总其责,另聘六人组织之,负布置礼堂、摆设礼品,及购买、出纳、照料等责任。

D,招待股:招待事宜由五位委员共同负责,另聘本校教授五人、学生五人担任之。校内同人及眷属与校外来宾由各同人任招待之责,学生来宾则由同学招待。

3)追悼会请赞礼一人。议决聘请颜锡嘏先生担任,由何善周接洽聘请。

4)定制纸花,凡签名参加追悼会者,均赠纸花一朵,以志哀思。

散会。

第四次会议记录】 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了追悼会的各项事务,确定了会序与仪节。会议还决定接受闻一多夫人高孝贞的意见,在“一二·一”四烈士墓前建立闻一多衣冠塚,并于追悼会后举行葬礼。会议记录全文为:

开会时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

地点:昆北大教室

出席者:黄子坚先生、沈茀斋先生、查仲勉先生、雷伯伦先生、贺自昭先生

列席者:丁兆兴先生、何善周、范宁

主席:黄子坚先生

记录:何善周

议决事项:

1)衣冠下葬时请闻名参加,衣服由家庭备办。

2)牌坊上面用白纸写字,于二十四日晨贴出,字由马忠写。

3)签到处不落雨在院内,落雨在北教室内。凡参加追悼会者均请签名。

4)会场摆条凳,由事务股负责办理。

5)在北教室预备茶水,由事务股办理。

6)租桂花两盆,如租不到时,即行购买,由事务股办理。

7)借酒爵一个,檀香由事务股购办。

8)追悼会行礼之后,举行衣冠塚葬礼。

9)举行葬礼时预备香烛。

10)请马文竹先生襄礼。

11)仪式:国立西南联合大学闻一多教授追悼会仪节:

奏哀乐。

全体肃立。

主祭者就位(梅常委)。

上香。

献爵。

献花。

向遗像致敬(三鞠躬)。

默哀。

恭读祭文。

奠爵。

报告生平事略(罗膺中先生)。

致哀辞(黄子坚先生、马忠先生)。

闻先生家属致谢。

奏哀乐。

礼成。

12)书写一份贴出,油印多份备用。

13)准备黄布条十五个,书写执事字样。

14)招待由训导处请两位,事务组一位,总务处一位。

15)执事人员两点钟到场。

16)闻先生十八日火化后,骨灰中捡出金属品四块,可能为闻先生遇狙之枪弹熔化的残余,议决由委员会转送清华大学保存。

17)通知中央社、云南社及各报馆追悼会时日。

18)委员会表示希于追悼会后由闻先生生前友好与中文系师生于最近出特刊,但只限表彰学术方面。

19)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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