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炳辉

驳《范石生被害真相》         ★★★ 【字体:
驳《范石生被害真相》
作者:陆  蔚    文章来源:作者供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2

关于《驳〈范石生被害真相〉》一文的站长按:

    本文(即《驳〈范石生被害真相〉》是从我站的评论中转发过来的,属于作者自由贴到网站评论栏的言论;作者所驳的《范石生被害真相》一文也是我站从其他网站转载过来的,只是在原来的网站没有引起注意,经过我站转载后反而引起陆蔚网友的关注,实是我站始料不及的。
    我站将自由评论扎为独立的文章发布,源于史料求真的目的。站长以为,多一个人对云南人文历史的关心,更多有价值的史实也必然能够逐渐浮出水面。
    素来,我们对于近现代史上的许多问题的认识是从讨论和争论中逐渐看到真实的情况的,这个情况不仅在云南,就是在全国也都如此。就我们云南而言,譬如关于蔡锷、譬如关于这里争论着的范石生、关于龙云,都还有很多值得争论的地方。
    建国以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的学术总体上走了下坡路,许多史料也遭到了永久性的毁灭,一些当事人也受到了这样那样的打击,抢救史料很多时候无从谈起。这使得当下的历史和关于历史人物的研究困难重重、疑窦重重,我站历来主张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历史与历史人物,以尽可能地反映相关历史及相关人物的客观情况。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真正达到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
    不过,我站提倡的是就事论事,只讨论和争论相关的史实与人物,而不是进行作者与作者彼此之间的个人是非之争,甚至互相进行人格贬损,这是我站不愿意看到的。我站以为,讨论学术问题、历史是非,作者之间首先应该抱着互相尊重的态度,以宽容的心态,博大的胸怀,就问题讨论问题,就事论事而不涉及其他,这才该是真正真正做学术的态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陷,有时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研究学术就可能走到了一条比较偏的路上,这是应该原谅和理解的。谁都无法保证自己的研究千真万确,尤其在史学这条路上,不断的新发现时时可能推翻以前的结论。这时候,有了探讨这个极好的方法和渠道,真相可以渐渐露出来。
    但是,如果原来的作者和参与进来批评的作者都带着偏见做研究,所得的结论也就不能令人信服。而且,对于同一个历史事件,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意见,都是再正常不过。我国古人早已有见仁见智的观点,史学界更应遵循这一理念才是。理智发言,客观看事。
    我站已有过多篇文章得到网友关注并引起争论的情况,但是很遗憾的是,在看到大家为一个史料的真假、一个观点的对错弄得面红耳赤的同时,也见到一些网友互相进行人身攻击的情况,这是最让人痛心的。有时候也打算把批评性的文章都压下来不发,但是看到洋洋万言的文字,又不忍枪毙。我们现在的时代已经是比较开明的时代,至少不需要说每句话前都去请示组织,都先背一段语录,——也希望这样的时代是真正地一去不复返了!
    我站的站长(龙美光)现在还是一个没有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基于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热爱,尤其是对文史的热爱才创建了这样一个无任何赢利行为的公益性网站,目的就是希望能够给国内的专家和研究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探讨的平台。建站以来,网站始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喜爱和支持,网站希望更多的网友是带着希望“上线”,也是带着希望“下线”。如果真能够给每个登陆到这里来的网友以收获的感觉,那么网站的办站初衷就实现了。
    不能不强调的是,站内所有文章和文章后的评论文字都只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网站只提供讨论平台,并不对作者本人的文字负责。
    愿大家都心平气和地来探讨问题。谢谢!


 

奇文共赏
¬——驳所谓《范石生被害真相》
陆  蔚

2006年10月25日,《云南陆军讲武堂网站》上,出现了一篇《范石生被害真相》的文章,作者杨李源。近来,经人推荐,笔者才有幸拜读了此大作。
不清楚当年历史事实真相的人们看了,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此文作者言之有据,持之有理,范石生“被害”确令人深感惋惜。
但是,对近现代史有所接触和研究者读了此文,却感到,这段历史竟然被作者如此编造和颠倒,不能不令人叹为观止,这真是一篇大胆编制谎言的奇文,值得大家共同欣赏!
范石生究竟是何许人?作者在文中赞扬范石生“于国民革命有奇功”,为孙中山赞扬,还“联俄联共扶助农工”,“鼎力相助并舍命掩护南昌起义三支余部”。作者所大力支持的好友郭军宁曾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把中国革命胜利之功,归之于范石生,说什么:“没有范石生的帮助就没有朱毛井冈山会师,没有井冈山的会师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郭在文中宣称,此说是国防大学研究生院康景海政委转述何长工讲过的原话。
然而,历史事实恰恰相反。
解放初期,作为干部必读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胡华编著)中记述:“广东商团,是一种买办资产阶级豪绅地主的反动武装组织……他们依靠香港英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右派军阀范石生等的军事援助,企图推翻孙中山的广东革命政府。”当时,孙中山在国民党中全会上指出:范石生“阳护政府,实拥商团”(见《孙中山年谱》)。早期共产党人蔡和森在《商团事件的教训》一文中指出:“公开的袒护这次叛乱的是英帝国主义的炮舰政策;‘武装调停’廉价拍卖革命政府的是范石生、廖行超诸军阀”。
这些确凿的历史文献告诉我们:范石生并非如作者所说什么“于国民革命有奇功”得到孙中山赞扬,而是于国民革命有大罪,受到孙中山严厉谴责。
那么,范石生是否如作者所高度赞扬什么“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舍命相助南昌起义三支余部”呢?是否如作者的好友郭军宁所惊人赞扬对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至关紧要的巨大贡献呢?
2006年3月26日,康景海以“严正声明”致函光明日报社,全文如下:
光明日报社:
我叫康景海,原职务是国防大学研究生院学员队政委(大校),曾经任何长工所在办公室的秘书,并编辑过《何长工传记》,现已退休。
最近发现《范石生与朱毛井冈山会师》(作者郭军宁)一文登载于《光明日报》2001年7月19日C3版和《光明日报网》2006年2月11日,全文上数第8-14行,作者说:“国防大学研究生院康景海政委讲,何长工说过‘没有范石生的帮助就没有朱毛井冈山会师,没有井冈山会师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此文弄错了我原职务,我曾和作者谈过许多,但原话这样表述过于简约,且不符历史真实,此文发表前也未经我本人审阅核实。
我现在郑重声明:
1.我原职务是国防大学研究生院学员队政委(大校),不是研究生院政委。
2.我原是何老所在的办公室秘书,听何老讲过,范对革命所做的往事,没有讲过:“没有范石生的帮助就没有朱毛井冈山会师,没有井冈山会师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而且何老在《何长工回忆录》第2页“前言”第九行加以肯定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历史证明了的真理。
3.《毛泽东选集》第一卷57-84页《井冈山斗争》一文中有“七月二十四日与敌范石生战于郴州,先胜后败,撤出战斗”。对历史人物的定性应以《毛泽东选集》为依据。在《何长工回忆录》第191页第6行也确认范石生是敌人。不得因一文一事为依据颠倒历史。何老已故去,何老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均以正式出版的《何长工传记》为准,超出或不符合《何长工传记》之文章、言论均不可采信(包括我过去相关的谈话和文章)。
我认为发表文章,尤其涉及“没有范石生的帮助就没有朱毛井冈山会师,没有井冈山会师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这种严肃敏感的、对中国革胜利具有高度评价和带有结论性的话题,应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核实及发表,避免歪曲史实造成重大政治性错误和社会政治影响。
此致

声明人:康景海(签名)
2006年3月29日/北京
此声明于2006年4月19日载于《光明网》。
当然,范石生确曾接纳和掩护过朱德部红军,在客观上对革命做过一件好事。但,按照朱德当年的分析:“朱德向大家说:我熟悉这一带活动的滇军,他们虽然敌视工农,但和蒋介石有矛盾……范部之所以与我们达成协议,是想扩充人枪,壮大势力同蒋介石及其他军阀对抗……党所领导的部队行动,对滇军军阀保持清醒的头脑”。(载于详细记述朱德光辉战斗历程题为《人民的光荣》一书中,此书为朱德女儿朱敏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党组织经过长期调研所编纂。)
这一段记述告诉我们,范石生是敌视工农的军阀,他之所以接纳朱德部红军,是出于扩大人枪,壮大势力,同蒋介石等其他军阀相对抗。因为,当时南昌起义、广州起义均先后失败,革命处于低潮,蒋介石与各地方军阀之间的矛盾突出起来,朱德正是利用军阀之间的矛盾,与军阀范石生结成暂时的反蒋统一战线。
我们今天写这一段历史,应实事求是,既肯定范石生接纳朱德部,在客观上有利于革命,又不能无限夸大,从根本上抹煞范石生是敌视工农的军阀,把他夸大为如郭军宁所称“慷慨无私”帮助朱德,如作者杨李源先生所谓“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舍命掩护南昌起义三支部队。”
作者杨李源先生费尽心机,用大量所谓的“资料”,分析范石生是被“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极右派”与“地方当局密切配合”杀害的。
完全不清楚那段历史的人,可能会信以为真。
但,历史事实是,范石生有大功于蒋介石,曾得到蒋介石的重用。
根据社科院近代史民国史研究室所编《中华民国史料丛刊稿大事记》第14辑的记述:范石生部自1928年3月至29年6月,多次积极参与剿共,屠杀红军,战功赫赫。范因此受到蒋介石的嘉奖,先后任广西省政府委员及云南省政府委员。范的旧部马伯周记述:范亲往南京面谒蒋氐,蒋对范慰藉有加,谓:‘老同志需要什么,只须向我开口’。从此蒋、范携手,饷银、物资,均得满足于一时……。1935年,在红军路过云南后,七、八月间蒋介石一度莅滇。据内部消息,谓将对云南省政府进行改组,曾电邀范石生由庐山来滇,暗示接替龙云主滇之意。(时作者在昆,适遇前同事机要参谋高成忠、方自忠自庐山返滇,所谈如此)。不料蒋氐到滇后,对龙云无法下手,遂介绍范氏一晤龙云,解释前怨后,蒋、范二人遂分道各返原地去了。(见马伯周所写回忆录《朱德与范石生》,刊于峨山县《范石生专辑》第85及87至88页)。
众所周知,抗日战争期间,云南地方当局龙云亲共反蒋与中共代表华岗密切联系,暗中支持学生爱国民主运动,被蒋介石视为眼中钉,亟欲侍机武力解决龙云。早在蒋介石剿共期间,蒋一石二鸟,一面剿共,一面借机排除异己,消除地方势力。继解决贵州地方势力王家烈之后,就想解决龙云。当时电召范石生由庐山来昆明,按马伯周所记述,就企图由范石生取代龙云,因无法下手而作罢。
作者杨李源先生竟然大笔一挥,先将积极剿共为蒋介石所企图以之取代龙云的范石生描绘为被蒋介石视为“难控制”的“心腹之患”,接着,又将亲共反蒋暗中支持学生爱国民主运动的龙云“地方当局”描绘为与蒋介石“密切配合”、“有计划地暗杀蒋军”范石生的反动派。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就武力解决龙云,将龙软禁在重庆。消除了这个庇护学生爱国民主运动的地方势力后,蒋介石就向爱国学生开刀,令其亲信云南代主席李宗黄及警备司令关麟征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一二•一”惨案。
龙云后来从南京逃往香港,公开举行记者招待会,严厉谴责蒋介石法西斯专制政权。新中国成立后,龙云受到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的厚待及重要政治安排。
杨李源先生长期在云南省政协研究室工作,不可能不看到政协文史资料选辑上许多有关记述龙云这些方面事迹的回忆录。怎么会故意如此颠倒黑白,将著名亲共反蒋爱国民主人士龙云“地方当局”抹黑为与蒋介石“密切配合”、“有计划地暗杀”所谓革命大功臣范石生的反动派,这真令人难解!
为了“证明”范石生确被反动派暗杀,杨先生不惜在范石生被刺的经过上,精心炮制了许许多多谎言。
诸如杨先生以超人的“分析”力,“分析”出有一“神秘凶手”配合杨维骞刺杀范石生后逃逸无踪,意即此“神秘凶手”是蒋介石派来配合杨维骞杀害范石生。此高超“分析”的“依据”是什么:新闻报导杨维骞“趋往车前,抓着范氏胸领,抽出小枪迎面射击”“子弹不会自动调头……再准确地击中车夫”;是什么:《益世报》记者采访车夫吴光星,吴称“突闻背后有枪声,余即骇倒地上,见凶手两人向坐车人射击,余腰部中一弹,两凶手即往甘公祠走去”;是什么:“据云南公安系统所存旧档案……当局查收杨维骞、杨维襄两人手枪3支,枪中子弹12发。枪为左推轮一支、拉七二支。据枪械常识,当时的左轮手枪可装子弹6发,拉七手枪可装子弹七发……凶手杨维骞即使双枪满弹,至多只有8枪击中将军,至少有4枪由另一名神秘杀手击中将军”等等。
真是绘声绘色,仿佛杨先生当年亲身参与调查核实,得出的“确凿”论断。
但杨先生应也知道,当年此案有一法院的判决书。此判决书当庭向范、杨二家宣读。原件现尚保存于昆明市档案馆。
这判决书详细记述了杨维骞刺杀范的经过,其中有车夫吴光星的证词。只要读一读这判决书,就可真相大白,杨先生煞费苦心的“分析”与事实大相径庭,“神秘凶手”之说,纯属杨先生的“臆断”。
杨维骞刺杀范石生于南城脚,那时此路上无行人,唯一见证人就是车夫吴光星。判决书中详细记载了吴光星的证词。法官问:警局来的公事同车夫的供词,你都同你看一看,杀人的现下你有什么意旨陈述?吴答:我在警局供词他们没有念给我听,就叫我盖指印。我因为年轻,无法律常识,不知道供词的重要,当时我没有看,就按手印,不知他们是如何写。法官问:今年三月十七日下半日你拉着范石生从何处起身?吴答:“我从富春街口起顺着城脚向市立医院走,走到市立医院门前,我听见枪声一响,我就跌倒了,为什么跌倒我也不知道。到我起来用手摸背面上,才知有血出,并且见两个人在车后面,有一个穿长衫,一个穿短装,穿长衫的一个用手插枪在裳包里,穿短衫的拿枪没有,我不看见。我见他们我也不敢出声,就跟着他们走向小西门方面,他们两个也没有说话。
法官问:你那天在出事地点看见的是不是杨维骞兄弟两人?
吴答:是的。不过穿长衫的当时是穿灰的,与今天不同了。
法官问:你尾着他两个人走是什么意思?
吴答:当时我不敢喊叫,恐怕吃他们的亏。我始终与他两人相隔约二十步,到了光华街口,我见警察站着,我才喊有贼。
法官问:他两人听见你喊,对你有什么表示?
吴答:两人听见我喊,就骂我瞎说。我们去见警察,到了警察面前,他两人就站着同警察讲话。
由此可见,杨先生所“分析”出的所谓还有一个“神秘凶手”,被车夫吴光星的证词完全否定了。
那么,杨先生所“分析”出的所谓“至少有4枪由另一名神秘杀手击中将军”又是如何呢?
在这判决书中有一段记录:“被告杨维襄亦以报父仇之意思,身怀拉九手枪一支,思欲乘机杀范”。
当年参加此案旁听的黄清(奉其父黄斐章之命前往法院旁听)曾告诉我,法庭上陈放着杨维骞刺杀范石生的一支左轮手枪及一支拉九手枪,还有杨维襄交出的同样类型一支拉九手枪。按照杨先生的“分析”,“左轮手枪可装子弹6发”。根据枪械常识,我们可知,拉九手枪若一发子弹上镗,装满子弹可装十发,在此档案中,就记录杨维襄供称:“我随身都时时带着一节拉十手枪”,则二杨三枪装满子弹共可达26发。杨维襄及其一枪不在现场,杨维骞是用两支枪射击,可射出子弹16发。如果如杨先生所说,二杨枪中留下的子弹共12发,显然,除去杨维襄一枪中的十发,杨维骞的枪中可留下2发子弹。这与杨维骞所持两枪装满子弹16发,射出14发,范石生中12弹是吻合的。杨维骞并非如杨李源先生的“分析”所谓“至多只有8枪击中将军”,而是可以有12发子弹击中范石生。
经过按照法院判决书中的记述来分析,杨李源先生煞费苦心以子弹数目来“分析”出必定另有一个“神秘凶手”之说,又完全不能成立了!
当年,范石生之妻范吴石玲及女儿范木兰向法院、向龙云主席、向蒋介石申请严惩杨维骞弟兄的呈文中,只说凶手是杨维骞、杨维襄,从未提及有一个什么“神秘凶手”。所谓“凶手三人”之说,始出现于1981年10月26日范木兰所撰《范石生事略》。在此文中,范木兰写道:“当天新闻界向外省发出报导,凶手三人枪三支,报社马上接到通知要更改为凶手二人枪两支”。又说:范石生“认为抗战期间,龙云不可能杀害他,一直放松了对龙云的警惕”(刊于《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二十辑)。这矛头显然是指向龙云,影射是龙云派人配合杨维骞杀害了范石生。而所谓“当天新闻界向省外发出报导,凶手三人枪三支……”,新闻界根据什么作出这个报导,范女又如何知道新闻界有此报导,文中全未说。这显然是范女事隔几十年后,凭空编造的。杨先生文中特别引用严中英在1977年所写《我所知范石生的几件事》一文中所说:“范就提前出门,坐了人力车,跟着来喊出诊的伙子沿南城埂脚走,刚要到市立医院的时候,城墙边突然跳出两个人来,叫出诊的伙子即向范的后背连续开枪,射击子弹多发,随即逃去……先已逃去的凶手抓捕不及”。这所谓的“叫出诊的伙子即向范的背后连续开枪……随即逃去”的情形,是严中英亲眼所见的吗?严文中没有说。车夫吴光星的证词中完全没有这样一个“叫出诊的伙子”,可见这不过是严中英几十年后凭空捏造出的。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严中英当年怎会不向法院提出。事过八年,到1989年9月13日,范木兰又撰《范石生事略》,在文中改写为“杨维骞杀死范石生是受蒋介石指使的”。(刊于峨山县《范石生专辑》)可以想见,如果说是龙云指使,没有多大意义,因为龙云是中央所充分肯定的爱国民主人士,搞不好,反而会被人认为范石生是亲蒋反龙的反动人物,所以,干脆改变说法,说成是蒋介石指使杨维骞杀害范石生,这样,就可把杨维骞说成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
杨李源先生正是围绕这种政治意图来编造一系列的谎言。
杨先生为了完善自己的谎言,还必须丑化杨维骞的父亲杨蓁,否认杨蓁被范石生使人杀害的事实,彻底否定杨维骞是“子报父仇”。
他在文中说什么:“杨蓁因治军过严,激变军心,由兵变致死,并非将军谋杀”“将军女儿致龙云函所称杨蓁死于徐德等发动兵变……所谓父仇纯粹是为了杀害将军而凭空捏造的借口”等等。
徐德是范军中最为范所器重的师长,既然是这师长等发动兵变,那就是师长指挥下属杀死杨蓁,这显然是“师长变”而非什么“兵变”。
这师长若事前未获得范军长的同意,怎敢派兵当着范军长的面,把杨总指挥从范军长同一卧室中拖走杀死?在拖走杨总指挥时,范军长为何不阻拦制止,杀死杨总指挥后,范军长为何不追究和惩凶?
杨先生引用在档案中发现李正芳当年在庭上的两段证词。第一段证词是李讲当时去见范,问范杨蓁何处去,范答已被三个人抬出去,李请求去看,范说不能去,恐怕受嫌疑,后来才听见这三个人先后死在滇粤边境。由此,杨先生在文中断言“杨维骞找来的唯一证人未能证实杨蓁被将军谋害”。
可是,在这段证词中,李正芳说:听见总部枪声后,自己走去见范在军部吹烟。范对李说“杨蓁被人驾去了”。李问杨蓁“有无危险”。范说“生命不致危险”。李又请求要去看杨蓁,范说你不能去看,恐怕受嫌疑。范并说杨蓁与自己感情很厚,以后要替杨蓁办善后。后来,李又去军部问范,范说杨蓁死了。李问是不是范的主张。范说现下凶手我已知道,不过马上不能办,你限我三个月,决定负责办理。后来,李说杨蓁是如何死我不知道,死后也没有看见,当时害杨蓁的凶手无人知道,后才听见这三个人先后死在滇粤边境。法官问李:是否知道杨蓁之死范石生有无嫌疑。李答:当时范石生是军长,本部发生这样的事,他应该竭力惩办。
由这段档案记录看,第一,范石生身为一军之长,下属即便是徐德师长,也不敢未经军长的同意,就派人冲进军部当着范的面将总指挥抬走;第二,范自称与杨感情很厚,怎么会面对三个人抬走杨,不加阻拦制止;第三,范既已自称知道凶手,为何不赶快下令拿办,为何不让李去看杨蓁,李是独立团团长,范完全可以命李率独立团去将杨救出;第四,李答法官问范有无嫌疑,说本部发生这样的事,范应该竭力惩办。
杨李源先生引用李正芳的这段证词,偏偏故意不提范说杨蓁“无生命危险”,以及李答法官问范有无嫌疑之所答:“范应该竭力惩办”,这显然是在故意抹煞李正芳证词中认为范有主使谋害杨蓁之嫌的内容。
经过如此断章取义引用一些,不引用一些,作出“杨维骞找来的唯一证人未能证实杨蓁被将军谋害”的“论断”。这“论断”能成立吗?
杨先生又引用李正芳的证词:“我的意思叫范石生同龙主席合作,杨蓁很愿意,范石生则反对,于是意见相左。不过他们交情太深,即有不满的心表面也看不出来”。李正芳的这段话,与他后来上交给法庭的书面证词,出入很大。他后来的书面证词详细说明对于入滇后谁主滇政,范、杨意见尖锐矛盾。范意欲由自己主滇政,杨蓁坚决主张维护誓师宣言,民选文人任省长,废除武人干政,实行三民主义。由此,导致杨遭杀害。
现在看,李口头证词中所说自己当年主张与龙云合作以及杨蓁也同意而范反对之说,很可能是出自讨好已任云南省主席的龙云。因此说与李正芳书面证词所叙相矛盾,而且无任何人写的有关史料中叙及曾有此事。
现可以将李正芳的书面证词摘要引出,当可见当年范主使谋害杨之实况。
李在证词中称:范石生邀约自己与杨蓁、田树五旅长商谈。范说:我们此后已无仗可打了,入滇已不成问题,不过入滇后军政两长究竟怎么办。我是有宣言在先,入滇后誓必解甲归农,印波(杨蓁字印波)你三位斟酌斟酌。此事只要我们四个即可以决定。田树五说:我之意见,还是要请军长负军民两长全责,范石生视印波云,我誓必解甲归农,抑或我们欢迎谭祖庵先生来如何。印波微笑云,筱泉的话是真的吗,我也想你来顾你的信用。我们来拉逼你上台。我们固然可以为你牺牲信用。但是这样的牺牲于你无益。李正芳说此事现在谈似觉过早。然后谈到以前的一次败仗,主张现从速纠正兵骄将傲。印波云,我们军长的这些精兵良将何尝骄傲,南宁之败是我们军长的知人善任。枪毙了那两个狗东西,老早我就说不行。我们军长硬要说他对。范答云,照印波选才,恐怕我们三个都不配当你的部下。树五云,我们还是讨论正事。李云,刚才这些话好在无外人在座,否则别人将认为我们在闹意见。印波云,那么到昆明后,这把九龙椅又拉谁来坐。李云,还是实行宣言好。印波云,宣言是在起事之初,今事将告成,要宣言何用。李云,印波不用这样讲,我们慢慢商量。范云,正方你听听,印波说话不顾旁人难堪不难堪。印波云,论我们几个的关系,谁也不应对谁说假话。范答云,或者你认为假,我又认为真。李云,夜深了,改天又再谈罢。
李接着在证词中叙述隔了一天,杨蓁约他一同前往查看防线,途中,二人谈到前晚之事,李说杨“太使军长难堪了”。杨说“我与他的关系你正芳是知道的,我不说他谁人说他……还在我面前作伪,这是他的不是”。二人到了防线“逐一查视,则战壕做得太差,印波集合负责官长详加指导,并痛加申斥”。
李接着写归来第三日晨忽闻军部枪声,发现有军队向自己所部警戒,随即去军部见范,范横卧床上吹烟,对面床上的印波不见,床后墙上微有血痕。李问范究竟发生什么事。范说:你想印波这脾气太固执了。现在你我带的兵不比你我从前在云南四川所带的兵,如此军队断不能讲严。李问:印波不是被害了吗?范说:你前天不是同他去查防线吗,他不是集合军官申斥吗。前天你们走后,他们官长通同来向我哭诉,说要散了。我劝他们说,总指挥的脾气就是这样,我当军长的,随事都是忍让他。你们为我再忍一步。到云南后,我带你们去做工。那知道今早忽来了三个人,一个将我按着,两个将他架出去了。李问,是官长抑是士兵,军长将人看清否?范云,看得清楚是官长。李问,枪是谁打的。范云,他们拉他出去,他去摸手枪,此时枪就响了。然后强印波出去了。李云,军长怎么不制止。范云,要听我制止,还有什么事。李问,他现在何处。范云,不知道。李云,我派人去探。范云,不能我已派人去了。此时李的部属有所怀疑,派四五百手枪队来到军部。范此时甚恐慌,向李云,请正芳从速回去维持队伍,勿生意外,至于警戒,非余之命令,余当追究,总之,印波与你我如同一人,我总不负他,请你放心。李乃将手枪队带回团部,安顿好,又往军部追问印波下落。甫进门,范向李云,印波死矣。李闻言,目瞪口呆者半响,乃急言云,是不是军长的主张,若然则请宣布罪状,否则请将凶手拿来祭于印波灵前。范云,我与印波交情最深,正方何必疑我。李云,不论疑与不疑,总之若不将凶手拿办,难免外人都要怀疑。我恐怕此后没有人能同军长共事,军长前途也未必乐观。范云,惩凶一事请稍假时日,总办出来对得起你,对得起一般同学故旧。这个军队实不易带,若立刻露了声色就会生变,凶手是逃不了的,我已命人暗中监视,慢慢自有办法……后亦不闻有惩凶情形……查此事若非范之主谋,当时何不制止。主管长官卧榻之傍出此大坏纲纪事成何事体,若非范主谋,何始终不惩办凶手。杨范交情世人皆知,杨死后,范对杨之身后事毫不过问,试问范还有一点人性否。范自此后,众叛亲离,以至不得善终。正所谓自作孽不可话……上面所言,余绝对负责,倘若范家能举出当时上校以上之证人,余愿与对质也。李正芳九月一日。
这书面证词翔实记述了当年杨蓁被杀害的详情,证明了范因杨坚持誓师宣言,不赞成入滇后由自己取代唐继尧坐上云南军政首长宝座,而指使部下杀害杨的全部经过,揭示了范阴险狡诈的主谋嘴脸。
这书面证词当庭宣读。范、杨二家、双方律师及旁听者都听得清楚。
当年范家并没有向法院提出任何证人可出庭作证反驳李的书面证词。
这书面证词收存在市档案馆关于杨维骞刺杀范的专案卷中。杨李源先生既去查阅了这档案中关于李正芳的口头证词,应也已看到这书面证词。可是,不敢在文中透露只字,未免太心虚怯懦了!
当年法院审理此案时,杨蓁之妻李时珍还当庭呈交范石生亲笔所写杨蓁之死经过的信件。范在信中称:“印波被六旅手枪队长杨承华及李兴和、曹家义等枪伤拖走。我命人速问徐德师长究竟所为何事,如打唐继尧救滇,乃同大家干,否则先杀我。天明后,徐等前来,劝我宽心,并表示以后誓服从我打唐继尧到底。接着,王营副来拿映波白药,并云映波伤不重,无妨。我乃稍安。午前九时,李正芳来,欲往看映波,我止之,因闻映波甫打马啡针,已安眠,不欲扰之。二时,马弁来说,映波欲见我一面,我步往执手诊视,已六脉皆无。闻马弁云,先时发喁,肚痛,我判断为急痧,命陈上尉云骥速将砂药为末,用草管由鼻吹入,乃吹而不嚏,又出人参命王学附嚼细度入,则已不能救矣。呜呼哀哉,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包括范的后人及范的旧部,都异口同声杨蓁死于“兵变”。范向李正芳也称杨蓁被人杀死,自己定要惩办凶手。然而,当李时珍在广州追问范何以事后不惩凶,范却在亲笔信中谎称杨蓁死于“急痧”。这明明是在掩盖杀杨凶手之罪行,欲盖弥彰,恰恰暴露了是自己主使人杀害杨蓁。
当年在范石生军中担任田树五警卫连长的曹云阶在所写《范石生图滇之役》(藏于云南政协文史办)一文中,详细记述了范使人杀害杨的经过。
此文详叙杨蓁多次召集全军宣称讨伐唐继尧是为了入滇后实行三民主义,要求官兵好好与百姓相处,获得老百姓的助力,才能完成革命任务,要求严守纪律,绝对不许扰民,所到之处,凡借用人民木板、工具等,用毕必须归还,若有损坏,必须赔偿,宿营必须挖坑造厕,开拔时必须填平还原。不准拉夫,不准封马,不准擅取民物。买卖要按市价。犯者必惩,严重扰害人民者枪毙。革命军队不仅要能打仗,还要能种田。不仅要能消灭敌人,还要能生产粮食。要实行孙中山的兵工政策。
曹在此文中又叙及杨严肃军纪与范等发生矛盾之几件事。
一件是:范军截获唐军偷运出城的三十万两鸦片。范派义子王甲本运往广州高价售出,全数交予范妻存入外国银行。甲本回军部复命。事为杨蓁所闻,因责问范氏说:“自从广东出发以来,已经数月未发饷银,士兵军服褴褛,生活日愈艰苦,幸有龙、胡大批烟土为军队所截获,现既运往广州售出,应将价款发饷,不应该化公为私”。范石生无言对答。
再一件是:范军第三师师长徐德的副官强奸一卖菜民妇,杨蓁召徐德命惩办罪犯,徐阳奉阴违,纵容副官又持枪闯入妇家,强行奸宿。杨蓁愤慨以极,立召徐德及副官来,下令立即枪决副官,并命徐德立正观刑。
又一件是:第三师第五旅第十团团长李兴和玩忽职守,置构筑小高峰重要阵地防御工事不顾,朝夕聚赌,抽头敛钱。杨蓁限其七日完工,届期派顾问官章斐然视查,李兴和尚未动工,乃宽限三日。蓁因事,又逾一日方亲往视察,撞见兴和正在聚赌,杨蓁饬筑之阵地全然不见一壕,仅有散土数小堆,不足以掩蔽头部,即责问兴和。兴和恃范石生之宠爱,满口支吾,毫不认错。杨蓁即集合负责官长,并命士兵取来工具,立即亲自挖立射散兵坑一个,以证明其地之土易挖,又详加指导。蓁正在考虑惩处兴和以维纪律,适山脚传来枪声,乃龙、胡派侦察队前来窥探。蓁即命兴和率兵一营下山俘获敌侦察兵一、二人。兴和率一个营走出不远,忖杨蓁必已转回总指挥部,即避开敌人,提前回小高峰。殊不知杨蓁仍在小高峰视战,躬亲明察兴和临阵退缩情形,乃宣布其罪,罚跪反省。
曹在此文中还记述范与杨在入滇后谁主滇政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情形。
曹记述:范召集所部师、旅长会议,并请杨蓁及李正芳出席。独立旅长田钟谷(即田树五)命曹率一排保护他前往参加。会议开始,范先发言说,今后无大仗可打,回滇驱唐是手到拿来的事。不过入滇后,军政首脑究竟怎么办,必须现在就决定。徐德发言说:此次打仗,全是军长拿出的本钱,回滇后,军长理合取代唐继尧,云南军政大权全归军长执掌。田钟谷亦附合徐的意见。范转问杨、李。杨蓁说:大本营命令援桂讨唐,出发时在石龙誓师宣言,回滇实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废除武人为省长,民选文人执政。不可背叛主义,不可背信弃义,不可欺骗人民。以权控政,是军阀统治之所异于民权主义。我早已决心,回滇后号召三迄健儿听候大本营命令,参加北伐,任何人决不可假称反对唐氏联诒主义,实行同样以军控政,谋霸云南地盘。范闻言,脸变阴绿,一言不发。田钟谷说:军长和全军将领下大本钱,才获胜利,今后如何办法,另商量。会后,在范的授意下,徐德、李兴和、田钟琪(田钟谷之堂弟)、王甲本、鲁正潢等人写就誓书:“现奉军长面谕解决杨蓁。今后誓保军长打回云南,执掌大权,如起异心,违背誓言,天诛地灭”。
当时总指挥部和第二军军部同驻广西武鸣县甘坪附近关帝庙内。杨、范同一卧室。杨卧行军床。范鸦片瘾大,横卧木床,以便吸烟。三十一日晚,范忽诿称木床有臭虫,命随从觅来行军床,叠架木床之上,使范床显著区别于杨床。又诿称失眠,须通宵观书消磨,而原有灯火欠亮,命随从于室内四隅遍燃僧冒牌蜡烛十数支,以便即将到来之刺客行动,且免误伤范。六月一日晨四时许,李兴和、田钟琪等各率心腹卫士齐到关帝庙门,即由军部卫兵一营副营长王甲本接应进入大门。王、李、田各持手枪闯入杨、范卧室。杨惊醒,急忙伸手枕下,拉出手枪。而王等早已料及,立即开枪二响,一中杨足踝,一擦伤头部,血染床后墙上。三人乘势按住杨。杨大叫:“小泉(范石生字小泉),王甲本乱来”。范长哼一声翻身面壁,不发一言。王等强架杨出室。杨又大叫:“范小泉,你不管,就是你要杀我!”。杨蓁总指挥部副官刘少青等及卫士皆已惊醒起床,但原挂墙上之枪支早已全数被王等缴去。少青等立往报范,请派医治疗。同时,总指挥部秘书廖润民请求范说:“总指挥足已残疾,还有妻室和六个子女,都幼小,请军长念在与总指挥旧交,速送梧州医治。而范含糊过去,并不治疗。
曹又记述李正芳闻枪声赶到军部向范追问杨蓁之经过,所述大致与李交给法院的书面证词相同。
曹接着记述说:范石生哄骗李正芳率队才离军部,立即召集徐德、田钟琪、王甲本、李兴和及第三师第五旅旅长张定庵、第六旅旅长马腾云、营长鲁正潢等紧急会议,决定出资一百元,收买军医士一名,假作为杨蓁诊伤,于六月一日晨到军部禁闭室,将杨蓁活活捏死。润民闻耗驰视,见杨尸咽喉青紫,手印宛然。迟至是日下午,范石生才宣称,杨蓁于午后二时,方在鱼潭边,忽发急痧死亡。总指挥被范谋杀此系大事,迅即暗暗传遍军中。
杨蓁被害后,士兵离心。曹夜间查哨,多次见士兵哭泣。
唐继尧见军事受挫,下令入桂军撤回。范命田钟谷指挥全军追击入滇。唐部在滇桂边以逸待劳,大败范部。田钟谷染病,将死,临终前说:“我受范石生利用,对不住杨映波!”
朱德、杨蓁及范石生在讲武堂的教官黄斐章之子黄清在所撰《对〈滇军上将范石生之死〉一文的商榷》(见《云南法制报》1996年8月30日)中写道:“噩耗传至上海,杨妻率次女维仪及长子维骞赶往广州。时范已兵败,亦在广州。杨妻在谭延闿、朱培德陪同下,往见范,质问杨如何被害,为何不惩凶(时凶手王甲本等均尚在范部),范脸色铁青,不答。过几天,范亲笔写了一封信给杨妻解释经过,说杨“伤不重,无妨”,后来是死于“急痧”。范的这封编造杨死于“急痧”为亲信开脱杀杨罪责的信,欲盖弥彰,反而自我显露了主使杀杨的罪责。杨蓁秘书长廖泽生、副官李善初及其好友范石生的副官王鑫凯均先后向杨妻详告杨被范使人杀害之经过。杨妻向何香凝哭诉,何嘱写诉状呈代主席谭延闿。谭接状,拟惩处范,因范已归蒋介石统辖,无法惩处。
以上这些确凿的资料,充分证明了杨维骞刺杀范是子报父仇,为民除害,告慰因坚持为国为民宗旨被军阀残杀的父亲杨蓁在天之英灵。
杨李源先生强词夺理,硬说范石生被刺后,国民党首要蒋介石等纷纷电唁,蒋介石发给三千元丧葬费并饬令查办等,是迫于范的资望及其影响。
这真是可笑。请问:与先生同心大力支持范家的郭军宁在所撰《朱德追述国民党上将范石生》(载《炎黄春秋》2003年2月25日)文中记述侯方岳所抄录宋子文的祭文,究竟说明了什么?郭在文中说:“祭文文笔生动,感情真挚。昆明蒲草田范石生家属礼鉴:惊悉石生将军,不幸遇刺身殉,五内俱裂,落魄丧魂!特汇法币肆万元,作治丧补助金,敬希节哀,保重金玉之身!附发悼词,以充祭文:石生将军善于用兵……精于歧黄,医术精深。药到病除,著手成春。起我沉疴,康我身心。……救国救民,中华精英……。”被国民党四大家族宋子文如此深情赞誉感怀范治愈自己沉疴并汇给肆万元(当时钱币尚未贬值,学校学生每月伙食费不到十元),会是被蒋介石统治集团视为”心腹之患“的大敌人吗!而杨先生好友郭军宁在文中自称为宋子文的祭文“深深地打动”,郭军宁是一个共产党员,竟为国民党四大家族的祭文“深深地打动”,人们不能不问,他颂扬范石生究竟是站在共产党的立场,还是国民党的立场?范旧部马伯周所写《朱德与范石生》(刊于峨山县《范石生专辑》)文中,也写道:“范石生知医……转庐山休养期间,凡四大家族及各方要人,亦多有到庐山就诊者”。据老共产党员马曜生前所述,范曾为宋美龄治好群医束手无策的身上奇痒怪病。
这样既曾在剿共上卓著功勋,又屡为四大家族治病的有功之人,能称之为蒋介石的“心腹之患”吗!
杨李源先生污蔑杨维骞受蒋介石指使刺杀范的最后一个大“根据”,就是什么“国民党最高当局对杨维骞的特赦,如果不经一切大权在握的蒋介石批准根本办不到。”
事实经过绝非如杨先生所说。蒋介石在范被刺杀后,甚震怒,当即由军事委员会饬令法院依法惩办“在军警林立之区公然狙击”军事委员会中将参议范石生的凶犯杨维骞、杨维襄。(这公函当年未向社会公布,是杨家查看此案档案时才发现)云南地方法院在亲共反蒋的龙云支持下,未被这饬令所吓倒,仍然按法律规定办理此案。至于特赦杨维骞,据李根源之子李希纲及李烈钧之子李赣驹所称,是李根源和李烈钧二人联名书面请龙云主席呈文要求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特赦杨维骞。这时范石生已死几年,蒋介石下令惩办杨维骞弟兄得不到云南地方当局的配合。蒋忙于消极抗战,积极反共反人民,无暇再顾及此事。因国民政府委员中,有些委员也深知范石生杀害杨蓁,再经元老李根源、李烈钧及龙云的书面呈文请求,遂由国民政府下令特赦杨维骞。
至于杨维骞进入国防部工作,也是李根源介绍的。这时,杨维骞之弟杨维骏正在上海从事中共领导下的学生爱国民主运动。杨维骏在上海读书时,因眼见蒋介石国民党对外退让,对内专制,继承父亲革命遗志,参加上海学生响应“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回云南后继续参加学生爱国民主运动。曾任云大学生自治会主席,被国民党特务打伤,追杀。又去上海做地下工作。在上海时,杨维骞曾多次与杨维骏一道在南京秘密会见龙云,劝说龙云武装反蒋。杨维骞从国防部请长假回昆后,又参加杨维骏等按中共华南局书记方方指示,策动卢汉起义的部分工作。
杨李源先生要想为蒋介石所倚重的范石生翻案,把杨维骞污蔑为受蒋介石指使刺杀范,抹黑一心为国为民忠于孙中山革命宗旨的杨蓁,是徒然的。杨先生再善于编造,在铁的历史事实面前,也是无法得逞的。
请杨先生冷静想一想,果如先生所描绘,杨维骞是受蒋介石指使杀害革命大功臣范石生,至今未受到应有惩处,杨维骞岂不是一个经过历次最严厉的运动,都始终未查出来的漏网反革命分子,这可能吗!这恐怕不是可任随杨先生这样那样“分析”描绘的事,这是涉及一个人政治声誉的大是大非问题,杨先生执意这样写,恐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请不要忘记,现在公民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种捕风捉影,罗织罪名,无限上纲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人们也许会问:杨先生与郭军宁先生等,为什么会这样执意颠倒黑白,歪曲史实呢?
《光明日报》2005年3月15日刊登了一篇题为:《警惕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长篇报导。此报导详细讲述了在中国出现一股否定革命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这思潮既否定孙中山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又否定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为封建反动人物翻案。我们云南也出现了有人在报上攻击伟大的“一二•一”爱国民主运动,歌颂改良主义,攻击共产党不该用暴力推翻国民党统治的文章。杨维骏作为当年“一二•一”运动的参加者,也遭到人攻击及威胁。
联系这些来看,出现大肆为范石生翻案的奇文,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愿杨李源先生和郭军宁先生不属于这股思潮中之人!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范石生被害真相

  • 下一篇文章: 講武堂傳奇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