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不惹事事惹人。在罗炳辉十二岁那年,偏坡寨一个劣绅见罗守清软弱可欺,捏造罪名进行敲诈。罗守清四处托人说情,好容易把劣绅请到家里,准备花上一笔钱息事宁人。明眼人谁都知道劣绅以强凌弱,可劣绅仍然态度强横,不依不饶。罗守清钱没少花,仍然落下理屈的名声。
罗炳辉实在忍不住了,对父亲说:"拿钱塞狗洞,不如去打官司。"
"你骂谁是狗?"劣绅跳起来,提起板凳打人。
罗炳辉一个箭步,跑出屋子。
劣绅边追边骂:"老子在这个地方比任何人都要高跳三尺!"
罗炳辉连跑连叫:"老子长大以后,要削平你三尺之躯!"
再次闯祸的罗炳辉没有回家,他不是怕挨打,而是不服这口气。他赶到县城,在一个亲戚的帮助下,把劣绅告上法庭。县官一看状纸就明白这是一桩明目张胆的敲诈案,但原告是个衣不遮体的穷娃子,被告却是有钱有势的乡绅。在审理时,县官不敢秉公断案,胡乱应付了两句,就宣布退堂。
一个十二岁的干娃敢跟豪绅斗法,对簿公堂,虽然只是打了个平手,但也是一件了不起的大新闻,人们议论纷纷。
有钱人说:"这个娃娃吃了雷公胆,非弄死他不可!"
乡邻们赞许地说:"这个娃娃不好惹,是个做大事的样!"
罗炳辉的母亲含着泪水鼓励他:"孩子,你快快长大,替爹娘出一口气,我们就是死了也能合上眼睛。"
罗守清则是既惊异又恐惧:"这个败家子倔强的脾气恐怕一生都改不了,不能留在家里,得把他分出去。"他这次没有打骂回家的罗炳辉,而是热心地开始张罗儿子的婚事。
那年,罗炳辉才十三岁,虽然长得人高马大,像个成年的小伙子,但毕竟是情窦未开的少年,根本不知道拜天地、进洞房意味着什么。长辈的打趣、大人的调侃、伙伴的玩笑,弄得他不好意思,干脆逃出洞房,在外面躲了起来。罗守清和家人整整找了一夜,第二天拂晓才在柴房里找到酣睡未醒的罗炳辉,好说歹说,把他哄进家,可是他死活不进洞房。又用了两天时间,在母亲和新娘眼泪的感化下,他勉强答应不再睡柴房。
不久,罗守清不顾妻子的反对,请来亲友做证,正式分手,让儿子自立门户。
光阴荏苒,春秋代序,一晃过了五年。分家别过的罗守清父子无论怎样勤巴苦做和忍气吞声,仍然生活在困窘和凌辱之中。没有土地,没有靠山,他们匍匐于社会的最底层,是经济上和政治上双重的奴隶。
奴隶面前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听从命运的摆布,当一个顺奴,在困窘和沉默中死亡;要么走上叛逆的道路,在爆发和抗争中争取生存。
罗炳辉不甘心一辈子做奴隶,也没有认识到反抗才能生存的道理,他选择了第三条道路--当兵,希望通过征战沙场换取功名,然后改变自己和家庭的社会地位,把压在罗家头上的恶霸劣绅统统掀翻在地。
1915年初冬的一个早晨,罗炳辉吻了吻两岁的儿子,与妻子挥手告别,踏上了投军的路程。
彝良位于云南东北部的偏远山区,距省城有千里之遥,沿途均是崇山峻岭。从未出过远门的罗炳辉凭着一股韧劲,徒步向山外走去。第一天,他走了一百二十里路,到达昭通城。在昭通,遇到一个熟人。异乡遇故人,他格外兴奋,全无防范之心,结果所有盘缠均被拐走。罗炳辉没有气馁,他靠典当衣服换饭吃,回返六十里,找到一个亲戚,借了十五块银元,再次上路。
上路不久,罗炳辉被岳父追上。
"姑爷,回去照顾孩子吧!你走了,她们孤儿寡母怎么生活呀?"他岳父已经年近七旬,满头银发在寒风中飘动,脸上流着辛酸的眼泪,拉着他的手不肯松开。
"我当兵就是为了让她们过上舒心的日子,短则三年,长则五年,我总是要回来的!"罗炳辉硬着心肠离开岳父,日夜兼程朝昆明赶去。
一路上山重水复,风雨交加,沿途多次遭遇强盗、山贼,身上的盘缠又被抢得精光,罗炳辉咬紧牙关,决不回头,他又花了十二天的时间,徒步赶了一千一百多里,到达昆明。到达昆明时,他已衣衫褴褛,满面尘土,形同乞丐。
当时,滇军招兵非常严格,除了身体好、肯吃苦和没有不良嗜好外,还要至少有两家殷实铺面作担保。罗炳辉在昆明举目无亲,哪里去找担保人,一下子陷入困境。他只好先打工度日。
罗炳辉身材魁梧,身上有使不完的劲,一个人能抵两个人用。东家都争相雇他,有的还开出增加工钱、升他为领班等优厚条件。
罗炳辉说:"我给你们干活,可以不要工钱,只要你们能给我当担保就行。"
谁敢给一个陌生人做担保?东家都不敢答应他的条件。久而久之,周围的人都知道罗炳辉是"兵痴"。
有好心人出主意,要他到滇军去给伙夫当下手,说是先混个面熟,也许知根知底后,滇军可以免去铺面担保这一条。罗炳辉觉得有理,去找伙夫,承诺不要工钱,免费为他打工,只求他方便的时候给长官递过话。伙夫答应了。罗炳辉满怀希望地在厨房在干了一个多月,活没少干,人面也混熟了,但接触的都是士兵,最大的官也就是个班长,根本没有传话的权力。
又有人对他说,去给马夫打工,马夫与伙夫不一样,接触的都是当官的。罗炳辉一听在理,又去给马夫当下手。他精心饲养马匹,把马厩、马鞍打扫得干干净净,没事就到马场转悠,希望能碰到长官。皇天不负有心人,十几天以后,他还真的遇见的前来查马的警卫炮兵大队长龙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