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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一是国民党桂系军阀中的中将军长,在一九四六年,进攻我淮南根据地的一年多时间,亲自指挥匪军杀害我定(远)、凤(阳)、嘉(山)及肥东一带新四军地方武装及革命群众3万多人,罪行累累。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毛主席、朱总司令发布命令,指挥中国人民解放军(八路军、新四军改称)百万雄师横渡长江,迅速夺取国民党首都南京,在解放军强大攻势下,国民党残兵败将节节败退。一九五○年冬,我人民解放军在云南与缅甸边界,一举消灭李本一军全部,活捉军长李本一。当时,中央军委应华东军区及第三野战军司令员陈毅将军的要求,将罪大恶极的国民党桂系军长李本一,移送皖北军区军法处(驻合肥刘公祠,今淮河路市政府宿舍处)关押。一九五一年三月五日,皖北人民法院在合肥市城内苗圃广场(今合肥市体育场),召开万人大会。时任皖北人民法院院长的陈元良主持大会,皖北军区曾希圣政委、副政委兼皖北行署主任黄岩等党政军要员出席大会,定远县人民控告团在大会上控诉李本一罪行,军队代表也一一列举李本一罪行,皖北人民法院院长陈元良当即宣判,判处罪大恶极的国民党军长李本一死刑,立即执行。公判会后,随即将罪犯李本一押上刑车(美国中吉普),开到苗圃广场西北角乱坟岗城墙边(今工业大学北区),由皖北军区军法处执法排战士,对李本一就地执行枪决,为人民除了一大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