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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军需工业生产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 |||||
| 抗日战争一开始,淮南地区新四军为保障部队作战和日常生活需要,即着手组建被服厂、烟草公司、纺织厂和制革厂等各门类、多品种的军需保障单位。 新四军第四支队被服厂前身为红二十八军被服厂,建厂初期有军需工人30余名,缝纫机2台。1937年冬至1938年2月,共生产2000多套棉军装和棉帽。1939年冬,第四支队被服厂转移到皖东。次年夏天,合并江北游击纵队被服厂,发展到100余人,近20台缝纫机。皖南事变后,该厂编为新四军第二师被服厂。数月后,原第四支队被服厂的人员从二师被服厂中抽调出来,另组建新四军第二师第四旅被服厂,在抗战胜利后随部队北上山东。 此外,新四军第五支队、第二师第六旅也都建有类似的被服厂。 淮南地区盛产烟叶,为扩大税源,增加财政收入,1941年,新四军二师用42元法币在天长县铜城镇开办新群烟厂,拥有工人200余名。1943年,第一批“飞马”香烟问世,其质量超过了“大英”、“小刀”和“翠鸟”等敌占区名牌烟。后来,为扩大生产,二师决定组建“新群烟草总公司”,由淮南行署领导,下辖“新群”、“东联”和私营的“群众”3个烟厂。共有职工600余人,日产香烟2500多条。解放后,该烟厂移交地方。 新四军军需生产还包括纺织业、制革业、油坊业等等。新四军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军需生产,着眼于适应战争环境,保障的机动性强,方式灵活。以新四军第四支队被服厂为例,在战局紧张的时候,被服厂的工人们更是带着缝纫机到各部队边生产军装,边发放。为粉碎敌人“封锁纱布,冻死根据地人民”的阴谋,淮南抗日根据地政府特别划出专款,发展纺织业。新四军军需生产为解放战争中的后勤保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抗战胜利后,新四军一部分即离开根据地,向山东等解放区开进,军需工厂也随之开进。新四军之所以可以很快在新战略区立住脚,并不断取得作战的胜利,军需工作保障有力是重要因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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