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2师

[组图]飞马牌卷烟进城记           ★★★ 【字体:
飞马牌卷烟进城记
作者:上海市烟草学会顾问曹达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9

   解放初期,国营中华烟草公司的飞马牌卷烟,风糜一时,人手一包。这在当时大大压倒了洋烟,不但国人为此抑眉吐气,而且令洋人为之侧目,道理何在:“中国人民站起来了!”陈毅市长带头吸飞马,当时进城的南下干部实行供给制,县团级以上干部每人每月发飞马一条至二条,保证供给,生活朴素。
    想当年,飞马从老解放区“飞”来上海,意义重大。它不仅保证税收,积累了社会主义资金,而且改革了社会上相互敬烟的庸俗习惯,风气为之一振,经济学家经叔平同志曾经对我说,当时他和荣毅仁同志等工商联知名人士去拜会市长时,口袋里必需备一包飞马,否则就要被动。陈毅市长习惯于不接受别人敬烟,往往从自己口袋里拿出飞马,放在桌上,不敬别人。这时,他们只好从口袋里摸出飞马,于是谈话开始。
    飞马是由接收后的国营中华烟草公司请进城,作为公司的拳头产品的。它是不是“解放区名烟”呢?说实在的,这是属于广告宣传,有点夸张。为此,我的“海派作风”在上海出了名。今将有关飞马的故事介绍如下:
    飞马在最早使用的烟标,采取了神话形象。一匹骏马长了两个翅膀,在东海上空飞腾,底面是一个红太阳。这是取材于新四军用兵如神,来无踪,去无影。当地老百姓谈起“四太爷”来,正象讲神话那样,常使敌伪心惊肉跳,日夜不安。飞腾的姿态,象征着向上海进军,体现了新四军军歌:东进、东进,我们是铁的新四军。其实,当时顾福生的松沪支队和周克的工人武装已经在上海近郊活动了。
    进城后,商标没有法律保障,我们亦不严肃、不重视,大家对飞马的原来烟标,意见纷纷,认为骏马生翅膀是不现实的,应该拆掉,底面的红太阳应改为工业城市。于是对飞马烟标一改再改,后来改成为一匹骏马,骑上一名战士,手持大红旗,冲锋向前时,大家感到满意。但是,进入市场不久,我突然接到一只电话,说要找经理。当我说是经理时,他劈口就说:怎么,你把我的解放军上广告了,我不同意。浓厚的四川口音,我已知来历,随即对他说,这是部里批准的,于是电话声断了。对这只烟标我还能回忆起当时是由丁浩、周月泉、张永烈三位画家设计的,而原来的则出自已故名画家张雪父之手。后来,我们就以一匹飞腾式骏马,底面是工业城市作为飞马牌烟标一直使用到现在。
    飞马和我的结缘,早在抗日战争的年代。
    一九四四年春天,我从敌占区镇江穿过敌伪封锁线去淮南新四军军供给部,由宋裕和部长接待。他告诉我,军部为了解决干部的吸烟问题,正在天长县铜城镇附近创办卷烟厂,并给我一包飞马烟试试。次日由该厂第一任厂长叶钦和(叶挺将军之侄)陪同我前去参观,并要我帮助。不料,烟厂是一家手工作坊,有工人数十名,都是军属。采用了当地晒烟叶作为原料,举凡切丝、抄丝、卷烟、包装等全部手工操作,生产出来的飞马烟专供部队、机关内部,不作外销。其质量之差,根本不能与上海机制烟可比。但是,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已经很不容易的了。
    “解放区名烟”就诞生在这种自立更生、艰苦奋斗的环境中。
    参观回部后,宋部长对我说,华中城市工作部秘书张承宗要我去报到并参加整风。当我将回上海去安置家务时,宋部长布置要我为军供给部完成两项任务。一是采办飞马烟标印制品,第二采购两部手摇发报机。这些物资当地商人都不愿承办。当时我清楚地知道任务艰巨,而且要冒风险,虽然答应下来,但毫无把握,准备到上海后试试再说。
    后来通过关系,如期完成了两项任务,从此我对飞马结上了良缘,也为解放后飞马进城创造了条件。
    国营中华烟草公司成立于日本投降之后,由国民党经济部特派员办公处烟草组接管敌产合并而成,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一日在江西中路正式开业,拥有卷烟机六十余部,烟叶五百万磅。由于国民党内部互争美缺,偷污舞弊,经营四年多,四易经理,财务每况愈下。最后一任经理在解放前夕逃跑,留下一个“烂摊子”。机构臃肿,开支浩大,加以市场呆滞,人不敷出,处境十分困难。
    上海解放后,在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由军管会轻工业处正式接管,六月四日正式复工。停工已久的全体职工热情洋溢地投入生产,使我们接管人员深受感动。不久,公司移交给“汪道涵经济集团”——华东工业部。
    接管后,面临种种困难。当时市委有两种不同意见,有的主张转业,而轻工业处刘少文处长则坚持要办下去。否则上海卷烟行业不能体现国营经济的领导,何况还有实力强大的英美颐中烟厂在。当时他要求我将这个烂摊子承担起来,并听取我的意见。于是我向他提了三项措施:一、整顿机构,裁减冗员,搭新班子;二、创设一只新商标、新品种进入市场;三、由人民银行贷款十亿(万)元作为流动资金。经市委同意继续办下去,于是在七月廿四日轻工业处发布了命令,任命曹达为代理公司副经理兼业务处长。那时,我还同经叔平同志一起担任上海市工商联常委和上海卷烟工业同业公会副主任委员之职。
    那时,公司由华东工业部直接领导,我们都有职有权,层层负责,当时是按照商品经济社会的通例办事。公司的会计制度比较完善,由华东工业部选派一位经验丰富的会行师驻公司进行财务监督、在严格的财政纪律下不允许有“小金库”等歪风邪气存在。因为当时没有、亦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经营方法”,我们执行了老一辈经济学权威孙冶方同志的利润挂帅和专家治厂的方针,并由薛葆鼎教授指导。他们都是部的领导层,经营三年多,效益显著,利润所得,全部上缴。
    我们接受任务后,大家团结一致,决心要把这个烂摊子重振旗鼓改变面貌,按照党的传统,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下,一定要创设新商标、新品种以打开局面。这就是飞马牌卷烟进城的由来。飞马重新出台,有其时代背景。那时,公司的老产品仅有双斧、全禄、指南。双斧已在市场上失去阵地,处于挣扎状态。当时我们的策略是先把双斧的销路稳着,准备与英美颐中烟厂的老刀牌交锋,然后再创飞马与颐中的大英牌争夺市场。同时我们还要照顾英美颐中烟厂的职工生活,不可挤垮。当时对双斧的烟标进行了刷新,取消洋文,采用了黑旋风李逵的两把班斧作为烟标,富有浓厚的民族色彩,给消费者面目一新。但是,只求烟标刷新,而不重视质量,还是不能与颐中烟相竞争。因此,我们对飞马的配方,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试验。经过再三考虑,决定以许昌叶为主,青州叶为副,符合了“海派口味”,受到广大烟民们的欢迎。这样,国营烟飞马与双斧,逐渐占领了上海卷烟市场。至此,飞马不仅从老解放区飞来上海,并且飞向全国,外销香港。
    一九四九年全年上海卷烟总产量为八十三万六千六百余箱,其中英美颐中烟占百分之三十一点零七,公私合营和民营烟占百分之六十二点八一,国营烟仅占百分之六点一二,比重太小,可怜得很,自然不能体现国营经济的领导作用。因此,上级给我公司的指标是在短期内要力争达到百分之十,为了体现公私兼顾政策,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后来,公司的营业额日增,产量逐渐扩大,国营烟在上海卷烟总产量中的比重逐渐提高,在业内已经起了领导作用。当年,公司在党的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支持下,从接管烂摊子到创建新事业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这段经历我感到最宝贵的经验,是坚持了党的革命传统,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
    国营中华烟草公司从一九四五年成立起至一九五二年结束,经历了两个“朝代”、两种制度,对照鲜明。


有翅膀的“飞马”牌

      南洋兄弟烟草公司1906年4月正式投产,生产“飞马”牌香烟。上海中华烟草公司原设计“飞马”图案是长有翅膀的“马”。1952年该公司并入上海烟草公司后由本公司刘雍然同志(已故)重新设计为目前使用的“飞马”牌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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