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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7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8 | |||||||||||||||||||||||||||||||||
| 关于2007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安排好我校2007届本、专科毕业班教学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考虑今年毕业学生多、工作量大、时间紧,且每年学校学位委员会对毕业生学位审批定在 一、毕业学生课程结束、成绩上报工作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毕业班课程教学工作于第十四周( (二)各科考试成绩(含校级公选课、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教育(专业)实习、教学计划中活动类课程的成绩及学分)分别以书面及网络形式报送教务科。书面报送时间为 (三)各学院网上登录完毕业生所有成绩后,教务科对所有毕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复审,不合格学生将返回各学院请学生本人认定签名。符合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将报请云南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批。 二、毕业学生实践教学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请各学院务必于第十二( (二)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含按毕业生人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光盘及其打印稿一份),请按要求检查收齐后(各项表格必须认真填写学号),根据学号顺序认真清点并于 第十六周( (三)毕业班教育(专业)实习鉴定表2份(其中一份存学院)、调查报告鉴定表1份,请按要求检查收齐后(各项表格必须认真填写学号),根据学号顺序认真清点并于 第十六周( 三、关于毕业生课程成绩遗留问题处理 毕业生课程的成绩遗留问题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凡符合毕业前给予一次重新学习、补考规定的, 专业课请各学院在第九周( 四、关于学生提前毕业要求、办理程序 经本人申请已获批准提前毕业的学生,请有关学院提前安排考试及毕业论文答辩,并按时报送各科考试成绩,经审核后方可列入毕业计划。 五、关于毕业学生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审批程序要求 (一)毕业生中若因旷课或考试作弊受过留校察看处分满一年的同学,请各学院统计后于 (二)各学院在审批或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关于解除留校察看处分审批表》时请注意材料完整性、严肃性: 1 、违纪学生必须附本人受处分后的认识。 2 、班主任意见应对学生受处分后的思想认识、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实际表现写出专项材料交学院审核。 3 、学院在审阅班主任专项材料后,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学生工 作领导应分别签署意见,学院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后写出意见,并请表明是否同意解除处分,最后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六、其他相关的问题 (一)凡申请办理过延长学制的学生,经所在学院安排教学、考试、上报成绩,教务处按教学计划进行审核,符合毕业条件,其毕业资格审查随2007届学生同时进行。 (二)毕业班参加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要求和安排,按学校普通话测试中心下发的通知执行。 (三)东南亚国际学院04级对外汉语、05级旅管、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学工作结束时间、期末考试时间、成绩报送与毕业班同步进行,并作好学生的出国安排。 (四)根据学校要求,2007年国家汉办委托选拔赴泰志愿者教师的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对学院审核通过选拔的学生的教学工作于 (五)凡今年学习结束并已到教务科办理过手续的跟班进修的学员,由教学秘书到教务科领取学员鉴定表(每人一式三份),填写后于 附:毕业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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