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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政治大学法官训练班第三期毕业同学录 本校创于1927年。名经三易,毕业人数七千余,遍及政府社会各部门。 一、 中央党务学校时期(1927-1929),校长蒋中正,第一期一年毕业,毕业前即有一部份随同校长北伐。 二、 中央政治学校时期(1929-1947),原党校第二期学生改为政校第一期。1930年增设测验工作人员养成所,西康学生特别训练班及蒙藏班。1931年增设华侨班,各系为本科,次年改称大学部。8月设地政研究班,12月设计政学院。1933年改蒙藏班为蒙藏学校。地政研究班改为地政学院。1937年秋抗战军兴,学校西移。1938年7月乃以四川巴县小温泉为战时校址。1943年设法官训练班。1944年3月第一期法官开学,凡八个月毕业。斯为全国唯一造就司法人才机关。 三、 国立政治大学时期(1947-台湾 )。1946年春夏迁回南京,1947年改名为国立政治大学。 四、 法官训练班入学资格: 1、 曾任县司法处审判官一年半以上并经部派者。 2、 公立或经教育部立案或承认之国内外大学独立学院法律系毕业在法院组织法施行前曾任推事检察官二年以上未经部派者。 3、 具有前款学历曾执行律师职务二年以上者。 4、 具有第二款学历曾任县承审员四年以上或法院书记官五年以上者。 5、 具有第款学历曾任少校军法官二年由原服务机关保送者。 6、 具有第二款学历曾任荐任司法行政官二年以上由原服务机关保送者。 7、 具有第二款学历曾任委任司法行政官三年以上叙至最高级满二年由原服务机关保送者。 8、 具有第二款学历经高等考试及格并分发任用一年以上由原服务机关保送者。 9、 公立或经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学或独立学院法律系四年以上毕业考列前十名成绩在八十分以上由原校保送者。 法官训练班第一期(1944)毕业126名,第二期(1945)毕业84名,第三期(1947)毕业171名。


 校务委员
 教职员
 军事教官
 校景
 本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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